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开封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汴政办〔2017〕50号)、《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分解意见的通知》(汴政办〔2020〕32号)、《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汴政办〔2021〕26号)和《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汴政办〔2021〕56号)等文件要求,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对2021年度全市各县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政务公开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公开职责,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体制机制,扎实推进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持续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平台功能不断强化,市县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按时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亮点纷呈,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 考核中发现,我市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少数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完善、制度化水平不高,普遍存在承担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大,缺乏必要的业务培训,法律知识与业务能力无法满足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等问题。通过考评,较好的县区为:禹王台区、杞县、顺河回族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龙亭区;较好的政府部门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工作亮点 (一)主动公开内容较全 一是基础信息公开。各县区、各部门都能按照要求全面主动公开机构职能、财政信息、重大会议信息;二是重点领域公开。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共9大项、103小项,各单位都能够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并及时主动公开完成情况。主动公开情况较好的单位: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对以上单位提出表扬。 (二)依申请公开渠道较畅 评估发现,大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较为及时,并主动公开了受理依申请公开机构、咨询电话、邮编、办公地址等;接收渠道较为畅通,都能够通过信函、传真、邮箱、网络等接收依申请公开信件,电话测评市直部门线下公开渠道开设情况均畅通。依申请公开答复较好的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龙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以上单位提出表扬。 (三)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情况较好 一是各单位能够加大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凝聚全市抗疫合力。二是各单位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及时转发国家、省、市相关动态和重要举措,让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同时做好信息发布审核,确保不泄密、不失秘。三是大部分单位能够通过在网站开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栏和微信等新媒体向群众普及公共卫生知识,不断提高群众的传染病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较深 21个市级部门编发了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工作指南,各基层政府科学编制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严格按照目录丰富公开内容,不断优化规范公开平台,完善体制机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断提升。部分基层单位将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基层治理、营商环境以及自身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创新,高标准完成了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基本实现了“五个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识标牌统一、设备配置统一、资料摆放统一、管理要求统一),为下一阶段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和社区延伸奠定了坚实基础。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较好的单位:尉氏县大马乡政府、龙亭区大兴办事处、龙亭区北书店街办事处、禹王台区三里堡办事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图书馆,对以上单位提出表扬。 (五)平台管理水平较高 各县区、各部门能够加强网站建设,规范栏目设置。一是设置了政务公开专栏并细化了目录。大多数单位的专栏设置规范,所有县区政府和大部分政府部门能够及时更新专栏内容。多数单位开通了微信平台或者微博等新媒体,大部分县区政府开通了“两微一端”,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 二是加强了新媒体建设。各县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要求,对政务新媒体开办流程、名称域名、网站功能、安全防护、集约共享、机制保障等进行规范。三是及时对网站进行升级改造。部分单位能够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对本单位网站进行升级改造,从而进一步拓宽了政务公开的渠道。 三、存在问题 (一)工作机制有待畅通 政务公开作为全市专项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各单位办公室牵头负责。但个别单位将政务公开工作放在其他业务科室,有的由临时工作人员承担;有的单位由于人员变动岗位变动工作接续出现问题,这些情况大大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重视程度和答复水平有待提高 年底第三方评估考核市直部门共寄出39件依申请,其中合格回复18件,占46%;不合格回复15件,占38.4%;无答复6件,占15.3%。部分单位存在制作的答复书不够规范,不同程度的缺少答复书标题、文号、申请人姓名、申请事实、法律依据、处理决定、申请人复议诉讼的权力和期限、答复主体、答复日期及印章等要素。 (三)网站管理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有待加强 一是网站责任主体不明确,机制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重点信息公开不全面,网上服务功能作用弱,用户体验度和操作便捷度不高,创新发展有待加强。二是部分县区和部门责任主体不明确,监管机制不完善,对本单位及下属政务新媒体开办和关停注销等情况不掌握、不报备,特别是对县区乡镇(街道)、部门开设的新媒体账号管理能力严重不足。三是部分单位网络和信息安全意识薄弱,管理责任不明,一些网站安全防护系统脆弱,甚至缺乏防病毒、防篡改、防攻击等基本防护措施,应用系统存在风险漏洞且未及时修复,易被黑客攻击,数据信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四是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不健全,错别字、错敏词等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单位网站托管在外,服务外包管理不规范,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有的单位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不规范。 (四)政策解读有待深化 政策解读程序不规范,部分单位没有按照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要求,深入开展政策解读。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大部分单位解读政策还是依靠文字解读,未能有效运用图解、视频、新闻发布会、领导带头解读等群众更容易接受的方式呈现。 (五)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质量有待提高 一是“总体情况”部分没有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5项内容进行分类表述。二是县区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审核不严,县区部门和乡镇在上年度出现的年报内容基本与政务公开工作无关、内容过于简略、未能包含规定内容等问题依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紧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加强涉及市场主体、减税降费、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疫情防控、稳岗就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更好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二是各单位应积极推进规划信息公开工作,于门户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开设专门栏目集中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现行有效的各类规划信息,并加强历史规划的归集公开工作。 (二)提升政策解读质效 一是做好对政策文件解读的及时性和关联性,建立解读材料与文件的双向链接,同时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平台发布。二是以群众“看得到、能理解”为目标进行实质性解读,多结合客观数据、生动案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公开文件解读,对政策背景依据、出台目的、目标任务、重要举措、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进行清晰化、对比式解读。 (三)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是有效公开的前提,对于改善基层政务公开环境,增强政务服务能力,提高政务公开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各基层单位应加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推进力度和公开力度,严格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已出台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全面公开相关信息,尤其是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生态环境、保障性住房、城市综合执法、涉农补贴、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等薄弱领域,应积极拓展公开范围和深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一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实现更加准确、集中、高效公开,并加大对公开渠道的宣传力度,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注明线上、线下公开渠道,为公众获取直接关心的政务信息提供便利。二是完善本级政府公报数据库,保障政府公报及时、完整公开,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微信、微博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 (五)规范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 一是提高答复办理的规范性。制定完善统一答复书模板,将救济渠道、救济期限、救济对象等信息完整列入,并及时根据相关规定调整答复书中救济渠道的告知内容,为申请人提供准确有效的救济渠道;对于申请人的申请应当严谨而及时地进行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准确规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二是积极开展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办理工作培训,保障工作人员能准确理解和掌握相关规定、提升业务能力。 附件:1.开封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得分情况表(市直 各有关单位) 2.开封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得分情况表(县、区政府)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
开封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得分情况表
(市直部门)
序号 |
单位 |
得分 |
1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95.8 |
2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95.5 |
3 |
市审计局 |
93.6 |
4 |
市统计局 |
92 |
5 |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91.8 |
6 |
市司法局 |
91.7 |
7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90.9 |
8 |
市教育体育局 |
90.4 |
9 |
市公安局 |
89.6 |
10 |
市水利局 |
89 |
11 |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88.9 |
12 |
市交通运输局 |
88.5 |
13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88.3 |
14 |
市财政局 |
88 |
15 |
市市场监管局 |
88 |
16 |
市医疗保障局 |
87.8 |
17 |
市信访局 |
85.9 |
18 |
市税务局 |
82.3 |
19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79.1 |
20 |
市商务局 |
78.4 |
21 |
市无线电局 |
77 |
22 |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76.8 |
23 |
市农业农村局 |
75.3 |
24 |
市科学技术局 |
75 |
25 |
市生态环境局 |
74.1 |
26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74 |
27 |
市民政局 |
73.5 |
28 |
市乡村振兴局 |
73.1 |
29 |
市林业局 |
73 |
30 |
市应急管理局 |
72.6 |
31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72 |
32 |
市气象局 |
72 |
33 |
市城市管理局 |
72 |
34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71 |
35 |
市烟草局 |
70 |
36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69 |
37 |
市金融工作局 |
68 |
38 |
市公积金中心 |
67 |
39 |
市河务局 |
66.8 |
附件2
开封市2021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得分情况表
(县、区政府)
序号 |
单位 |
得分 |
1 |
禹王台区 |
94.60 |
2 |
杞县 |
93.03 |
3 |
顺河回族区 |
91.92 |
4 |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
91.29 |
5 |
龙亭区 |
90.42 |
6 |
尉氏县 |
87.74 |
7 |
鼓楼区 |
77.73 |
8 |
通许县 |
76.34 |
9 |
祥符区 |
74.11 |
汴政办2022—2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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