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开封市关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汴政2022—2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