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豫法政办〔2021〕14号),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法制统一,推动全市人防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拟出台《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并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市人防办总工室邮箱。
联系电话:0371-22567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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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0日
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