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和《开封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0万元(开财预指〔2022〕21号)。
二、分配原则
一是突出工作绩效、二是兼顾公平。依据第一书记派驻情况直接分配2440万元,剩余资金按因素法分配,依据各县区享受政策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人口、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2021年专项资金支出比例、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人口数等因素,分配下达资金。
三、扶贫资金分配情况
开封市2022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区名称 |
市级资金 |
|
含市派驻村第一书记资金 |
合计 |
5000 |
2440 |
杞县 |
1418 |
760 |
通许县 |
984 |
380 |
尉氏县 |
1492 |
900 |
祥符区 |
1056 |
400 |
龙亭区 |
50 |
|
四、监督电话:23876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