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开封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17项和第18项共性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豫环督察整改办〔2021)4号)和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17项和第18项共性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9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咨询、投诉。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回复。

联系地址:开封市八大街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姜丙瑞  23933581

附件:1.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17项共性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2.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18项共性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1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17项共性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开封市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第17项共性问题已整改完成,现将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管网整治改造滞后。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合流制管网总长5670公里,存在问题管网2594公里。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明确要求,以排水管网清污分流和雨污混接改造为主要抓手,对全省54座进水生化需氧量年均浓度低于12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一厂一策”整治,实现提质增效。但商丘、信阳等五市政府对此未予重视,未按方案要求开展管网排查和检测,截至2020年年底,仍有17座污水处理厂未达目标,6座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不升反降。

二、整改目标:落实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相关要求并对管网进行普查检测,加快管网整治改造,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

三、整改措施:(1)委托专业机构结合我市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等情况编制开封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和开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系统梳理污水处理设施与管网系统现状和问题,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2)开展管网清淤及普查检测,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混接错接改造,逐步消除问题管网。(3)通过管网普查形成开封市排水设施基础资料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开封市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GIS系统),实现排水设施管理信息化、数据化。

四、整改完成情况:已经完成。

(一)开展管网清淤及普查检测。自我市申报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以来,我市积极实施管网普查检测及问题管网改造工程。2020年我市实施了开封市排水管网普查检测工作,对开封市北至复兴大道,南至华夏大道,西至金明大道,东至东郊沟范围内65平方公里的污水管道、雨水管道、合流制管道、检查井、雨水口、排放口、提升泵站等排水设施的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共完成管网普查469km,排查出雨污混接、管网错接点609处,需修复管网缺陷点1809处,问题管网共计2418处。

(二)根据调查情况,针对雨污错接混接问题,开封市通过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铺设截污管道及新建截流井,并通过管渠清淤解决雨污混接现象。开封市开展了雨污混接点三期改造工程及晋安路等路段的混接错接改造,共完成42处;针对管网缺陷问题,开封市通过中心城区非开挖修复等专项整治和道路大中修工作进行集中修复,共完成修复管网缺陷点730余处,已达到“应改造问题管网30%以上”任务目标。

(三)通过管网普查形成开封市排水设施基础资料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开封市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GIS系统),实现排水设施管理信息化、数据化。信息系统对全市所有管网,雨水污水井可以一键查询,对存在的各类缺陷和雨污混接点实现精确定位和图像查询。

附件2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第18项共性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开封市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第18项共性问题已整改完成,现将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污泥处置能力有较大缺口。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进全省污泥安全处理设施建设明显用力不够。全省24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有不少污泥长期在厂区堆存。全省现有94个污泥处理项目中21个已经达到或超出设计处理能力,超七成采用离心脱水、石灰干化等工艺简单处理后填埋,环境风险突出。

二、整改目标:污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2022年12月31日前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90%以上。

三、整改措施:(1)2022年5月31日前,开封市污泥和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完成,临时堆放于杨正门垃圾场的污泥将运往新厂,进行焚烧处置。(2)限制未经脱水处理达标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场填埋,鼓励采用“生物质利用+焚烧”、垃圾焚烧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置模式,鼓励无害化处理污泥因地制宜用于建筑材料、荒地造林、苗木抚育、园林绿化等领域,加快压减污泥填埋规模,有效解决污泥安全处置问题。

四、整改完成情况:已经完成。

(一)开封市污泥和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已完成全部的主体建设及设备安装,已正式投料运营,正将临时堆放于杨正门垃圾场的污泥逐步运往新厂进行焚烧处置。

(二)开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西区污水处理厂、马家河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均运往开封市污泥和餐厨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进行焚烧处置,该项目通过采用“深度脱水+干化焚烧”工艺对污泥进行处理。

字体大小  【 】  来源:市城管局   责任编辑:陈然  时间:2023-10-27
关于我们   |   郑重声明   |   意见反馈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信息报送
       
 
版权所有:开封市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158号  邮编:475004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2000008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371-23801079
豫ICP备14019204号   豫公安网备:4102110200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