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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封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开封市政府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6-10-18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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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开封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

  

 



  开封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为推进全市地方史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史志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河南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结合开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基础与发展形势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经过全市地方史志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开封地方史志工作取得突出成就,形成以修志编鉴为主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新局面,地方史志文化内涵得到拓展,为提升全市文化软实力发挥了独特作用。
  (一)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逐步形成将地方史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任务,“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简称“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
  (二)依法治志格局基本构建。2014年8月,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结合开封实际制定的《开封市地方志工作规定》,明确了我市地方史志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任务和要求、领导和体制、组织和保障,对地方史志成果的审查和验收、编纂和出版、管理和使用作出了具体规定。《开封市地方志工作规定》等系列法规、文件的颁布实施对实现依法治志、建立地方史志工作长效机制、保障地方史志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三)志鉴编修成绩显著。第一轮修志成果丰硕,共出版《开封市志》1部7册,县区志11部,专业志、部门志、基层志700余部,其中近20部(册)获国家级、省级荣誉。第二轮修志工作接近尾声,《开封市志(1986~2004)》送审稿已完成,全市县区志书已印刷出版10部,完成县区志书规划出版任务。全市乡镇志、村志成果初显。《开封年鉴》已连续出版23卷;县区综合年鉴编纂扎实推进,已有7个县区开展综合年鉴编纂。
  (四)地情开发与旧志整理进展有序。《开封大事月报》已编印70期,成为领导决策的重要参考;开发编纂各类地情书50余部(册),两版《开封菊花志》《开封地方文化全书(一)》和《开封地情》杂志等社会反响强烈;整理旧志10余部,清康熙三十四年《开封府志》、明万历二十五年《杞乘》等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
  (五)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开封地情网后台管理系统完成升级换代,网站点击量达60余万次。“开封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官方微博和“方志开封”“开封地情”“鉴说开封”“尉氏县志”等微信公众号陆续上线运行。开封地情数据库数据量达6000万字,整体规模处于全省前列。市方志馆建设被列入市“十三五”规划之中,尉氏县方志馆完成初步布展,杞县方志馆正在筹划。
  (六)存史育人资政作用日益彰显。作为开封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史志工作在记录当代、保存历史、传承文明、发展文化、激发开封人民自豪感和自信心、推动文化交流与合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历史借鉴和智力支持等方面,成绩突出,作用日益显著。2015年9月,开封市首家地方史志文化传播基地在敦复书院挂牌,并定期举办开封史志文化讲堂,成为推动地方史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六进”工程的拓展与延伸。
  目前,全市地方史志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和前所未有的大好局面,但也存在一些制约事业持续发展的问题,主要是:“一纳入、八到位”落实力度不够,依法治志格局尚未全面形成,地方史志专业人才、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短缺,第二轮修志工作尚未全面完成,县区综合年鉴尚未实现全覆盖,乡镇志编纂尚未全面铺开,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市地方史志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把握机遇,明确目标任务,科学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地方史志事业快速发展。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河南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依法推进地方史志事业蓬勃发展,以实际行动推动“四个开封”和河南省新兴副中心城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史志成果,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文化开封提供有力支撑,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坚持依法治志。以《地方志工作条例》为准绳,按照《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开封市地方志工作规定》要求,做到依法识志、依法修志、依法研志、依法用志、依法管志、依法存志和依法传志等,提高地方史志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3.坚持质量第一。坚持求真务实,将质量意识、精品意识贯穿于志鉴编纂出版与地情资源开发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代表开封文化形象且在全省、全国有影响力的优秀地方史志成果。
  4.坚持继承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编修地方志的优良传统,认真总结各时期地方史志工作的经验教训,紧密结合全市地方史志工作实际,因地制宜,推动地方史志工作理念创新、理论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制度创新、人才创新、服务创新。
  5.坚持修用并举。充分发挥地方史志资源优势,加快地方史志成果转化,不断提高为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的能力与水平;拓宽开发利用领域,增加开发利用途径,形成修用结合、良性互动机制。
  6.坚持全面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地情资源开发利用、旧志整理、理论研究等工作,实现地方史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目标与工作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实现县区综合年鉴全覆盖,做好第三轮修志启动准备,加快信息化和方志馆建设,大力推动读志用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读志用志,进一步完善地方史志工作体制机制,提高履职能力,基本形成具有开封特色的地方史志编修体系、理论研究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努力开创全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工作任务
  1.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2017年,全面完成第二轮市志及各县区志的编纂出版任务。同时,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的经验教训,认真研究第三轮修志的组织管理、运作模式和续修方式等,做好2020年第三轮修志启动准备。
  2.大力推进年鉴编纂工作。全面提高《开封年鉴》编纂质量,创新年鉴形式,适时推出网络年鉴、在线年鉴,提升年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2017年,实现县区综合年鉴全覆盖,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当年出版。支持有条件的行业、部门、单位,经济基础较好的乡镇开展年鉴编纂工作。
  3.重视专业志、乡镇志与村志编纂工作。加强对已开展或准备开展志书编纂的行业、部门、单位的业务指导与管理。启动《开封特色志系列丛书》编纂,编纂出版一批反映开封经济社会发展时代特点和开封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的志书。在全面推进乡镇志编纂基础上,重点推进20部以上中州名镇志、实力乡镇志编纂,适时启动美丽乡村志编纂。力争把《朱仙镇志》《洧川镇志》等3~5部镇志纳入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把2~3部村志纳入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
  4.加快地方史志信息化建设。坚持信息引领,加速提升地方史志信息化水平,构建全省地方史志信息化建设高地,力争进入全国地方史志信息化建设第一方阵。建设开封特色的“一网一馆两平台”(“一网”即开封地情网,“一馆”即数字方志馆,“两平台”即地方史志综合办公平台和地方史志新媒体传播平台),加强市、县区地情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建设,建成市、县区地情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信息采集与发布管理措施,全面实现办公智能化、地情资料数字化。加快地情数据库录入速度,增加数据库数据量,到2020年达到10亿字规模,完成已出版志书、年鉴、地情书、旧志、音视频、图片等的入库工作,建成数字方志馆,除提供志鉴在线查阅外,开展各类专题教育与网上展览。加强地情网站与地情数据库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5.强力推进方志馆建设。完成市方志馆规划、立项,力争2020年前开工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建设方志馆,力争2020年底前建成3~5家馆藏丰富、设计合理、布展规范、功能完善的县级方志馆。重点抓好尉氏县方志馆设计布展工作,确保2016年底前完成布展并开馆运行。加快杞县方志馆建设进度,力争2020年前完成场馆建设并开馆运行。
  6.提升大事月报编辑出版水平。丰富完善《开封大事月报》编辑内容,着力提高编辑质量,充分发挥服务现实的作用,办成在全省有较大影响的大事月报。尚未创办大事月报的县区应尽快启动,力争2020年达到县区大事月报全覆盖。
  7.深化地情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打造开封特色的“地方志+”新型发展模式,为实施“文化+”行动计划增添新内涵。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特色项目为抓手,实施具有带动全局作用的用志开发项目。组织市、县区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编纂史志丛书和地情丛书,讲好开封故事。2018年,完成《开封地情》向季刊转型。
  8.加强地方史志资料建设。加大依法收(征)集地方史志资料力度,建立和完善地方史志资料收(征)集、保存、管理制度。实施地方史志资料年报制度,及时、完整地收(征)集年度资料,尤其要做好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重要成果、重点工程等专题资料的收(征)集整理工作。适时启动《开封日记》编纂。探索建立日记、月报、年鉴、志书“四位一体”的完整工作链。
  9.开展地方史的研究与编纂。开展地方史研究、编修的调研工作,拟定开封地方史工作的年度与中长期规划,适时启动地方史编修。加强对口述史的研究与记述,重点对知名人物、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家谱、祖训、碑记、遗作等资料进行抢救性挖掘和整理。
  10.深入开展历代方志与历史文献整理。加强市、县区地方史志工作机构合作,整理开封地域范围内历代府志、县志,集中20余部,出版《开封历代方志集成》。采取由市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立项、主持,相关部门和个人积极参与的方式,挖掘整理20余部地方文献精品,集结成《开封历史文献丛书》。配合省史志办完成《河南历代方志集成》。
  11.推进地方史志文化的传播与利用。引导各行业、各阶层开展读志用志活动,力争2020年底前挂牌3~5家地方史志文化传播基地,每年举办4~6期开封史志文化讲堂,大力宣传地方史志文化。充分利用地情网站、地方史志新媒体传播平台等宣传阵地,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开辟地方史志文化宣传专栏,及时发布地方史志工作最新动态。
  12.加强地方史志理论研究。开展资政课题研究,多出高水平的资政成果。加强地方史志编纂理论研究,结合社会发展和群众对文化产品的新需求,精心策划研究选题,不断推出具有地域特色、展示建设成就、反映群众企盼的地方史志成果。制定理论研究成果奖励措施。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会组织等交流合作,适时组织各类交流、研讨、培训活动。鼓励地方史志工作者撰写理论文章,推出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的理论研究成果。每两年编辑出版一本地方史志研究论文集。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履职意识。进一步强化市、县区政府推进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的主体意识,坚持“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地方史志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增强地方史志工作者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地方志工作条例》《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开封市地方志工作规定》赋予的各项职责,始终坚持“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完善制度体系。进一步探索地方史志工作机构主导,社会各界参与修志编鉴的有效途径与方式。健全完善地情资料收(征)集管理、修志编鉴业务制度和主编(总纂)责任制,确保全市各级修志编鉴过程中,在篇目设计、资料收(征)集、总纂统稿、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方面有章可循,提高志鉴质量。创新和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与激励机制。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与定期政务督查,推动地方史志工作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
  (三)打造人才队伍。重视培养、选拔、引进符合地方史志事业发展需求的人才,建立分层次、分类型培训的长效机制,分级实施对修志编鉴、理论研究、地情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与地方史志资料收(征)集管理等不同层次的专项培训。建立市级史志专家库,成立开封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会组织等平台,形成相对固定且具有地域影响的史志理论研究“汴军”,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史志专家与学者作用,为开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四)保障专项经费。落实市、县区政府将地方史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地方史志经费与地方史志事业发展相匹配。逐步改善工作条件,配齐符合地方史志工作需求的现代化设备。
  (五)拓展宣传渠道。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地方史志工作机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新举措、地方史志工作服务开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地方史志工作者投身经济文化强市建设的新贡献。加快建设地方史志公共文化服务平台,不断拓宽地方史志文化公众服务渠道,广泛宣传地方史志文化产品,促进读志、用志、传志风尚的形成,充分发挥地方史志宣传推介开封的作用,为全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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