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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

机构概述

  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内设综合管理科、业务管理科、监督检查科、投资项目代理办公室;综合管理科负责文秘、财务及行政后勤事务的管理协调工作;业务管理科负责进厅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确定以及各行政服务大厅的监督管理、维护中心局域网正常运行工作;监督检查科负责受理投诉、查处违法审批、监督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投资项目代理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代理工作和牵头协调并联审批工作。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受理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地址:开封市西区宋城路与金明东街交叉口
  邮 政 编 码: 475000
  联 系 电 话: 0378-3859358
  投诉受理电话: 0378-3859338
  语音查询电话: 0378-3855000

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进入中心审批事项的调整、确定,对有关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
  二、负责制定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四、受理对全市各行政服务中心、各行政办事大厅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五、代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
  六、负责对全市各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
  七、负责对各县、区政府和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直部门年度行政审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

 
 

领导成员及分工

    

中心的管理权限
  1、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领的各类证照,审批、核发各类批准文件,受理有关投资政策、证照申领的咨询。需要由多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负责召集联审会,讨论解决有关问题。联办部门在办理审批事项过程中出现分歧时,由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裁决。
  2、窗口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组织、人事部门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考核确定。窗口工作人员业务上受原单位领导,工作上接受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窗口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市行政服务中心提出换人要求时,有关单位应及时调整。各窗口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窗口工作人员或临时派员顶岗,须经市行政服务中心同意。
  3、按照公务员考核办法和奖惩办法,对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核。服务窗口工作实绩纳入原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的考核范围,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等次作为其原单位对其年度考评结果。
   详细内容: http://www.kfxzzx.gon.cn
  编制时间:200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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