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封市委 开封市人大常委会 开封市人民政府 开封市政协  
    首页 | 开封概貌 | 市长之窗| 政府机构 | 政府公报 | 政策法规 | 开封社科 | 招商引资 | 社区服务 | 政务公开 | 诚信开封
             欢迎光临开封市人民政府网
政府公开目录
政府领导
政府机构
规范性文件
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公报
人事任免
市长讲话

开封市农机局

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省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行业的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拟定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规划、计划、政策;负责制订全市农机管理有关具体规章制度、标准、办法,经审定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3、指导全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和机械化农业生产工作;指导农机维修工作和维修网点建设。
   4、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和执法、技术检验、驾驶操作人员考核、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农业机械化科研、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农机产品试验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6、管理农业机械化有关经费,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汇总和分析;参与农机用油等物品的分配使用和市场监督工作,指导农机管理系统的财务和审计工作;指导农机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

 
 

领导成员及分工

  
   董彦策 局长,全面负责农机系统行政工作,分管人事和财务部门;
   闰崇敬 党委书记,全面负责农机系统党务工作,分管党办和纪检会工作;
   李绍国 副局长,主要负责科技教育科、工业学校和农机推广站工作;
   贺爱敏 副局长,主要负责农机安全监理所工作;
   周俊清 副局长,主要负责管理科和农机公司工作;
   魏建东 纪检书记,主要负责局办公室和纪检会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负责党务、组织、宣教及工、青、妇和老干部工作;协助局长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负责文秘、档案、机要、车辆管理、后勤保障、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行政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秦保昌梁廷生
   联系方式:3858097 3851144

人事劳动科
  
负责人事、机构编制、职工培训、劳动工资及本系统的年度考核工作。
   科长:刘刚
   联系方式:3852376

纪检会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政府部门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本系统党内纪律监督检查和行政督察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党员、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情况;负责查办本系统各类违纪案件,具体受理本系统及外单位对本系统的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事宜;负责本系统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具体事宜等工作。
   负责人:欧岩林
   联系方式:3851357

计划财务科
  
负责全市农机专项事业经费的管理、监督使用和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的财务工作和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本系统的财务审计工作;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科长:杨相生
   联系方式:3391611

农机管理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行业的管理规章;负责拟定我市农机管理的有关具体规章制度、标准、办法,经审定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负责编制年度农机作业计划及统计工作;负责指导机械化农业生产和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机维修网点和人员的技术等级考核和发证工作;负责农用油料的分配和管理以及节能技术推广工作。
   科长:张延宗
   联系方式:3851763

科技教育科
  
负责农业机械化科研、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农机产品试验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农机成人教育办学资格的评估、审定并进行教学督导及培训发证工作;指导市县农机校的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小型农机具进行试验、鉴定和质量检测以及技术监督。
   科长:宗家茂
   联系方式:3852137

公开项目

  (一)按照政务公开原则,结合农机工作实际,目前对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暂定以下内容:
  1、局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及调整、变动情况;
  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3、农机系统有关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4、局机关各类专项资金使用、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收收支情况;
  5、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二)对局机关内部公开的内容主要以下几点:
   1、局机关领导廉洁自律情况;
   2、局机关人事基本情况,人事变动、奖惩等情况;
   3、局机关财务收支情况;
   4、局机关民主管理情况;
   5、局机关职工关心的其他问题及解决情况。

信息公开形式

  对社会公开内容的公开形式主要有报刊、广播、工作简报、对外公开栏等;对机关内部公开内容的公开形式主要有召开机关大会、对内公开栏等。

办事指南

  (一)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中介服务资格证书及作业证许可的申请审批
   1、申请受理机关
   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农机局综合窗口(15号)
   2、审批机关
   开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3、办理依据
   《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农业部第29号令
   4、审批项目数量:无限制
   5、申请人应具备条件
   (1)中介服务组织应当具备的交通、通讯设备及技术服务人员情况;
   (2)跨区作业机具组织的数量规模,有明确的作业时间、地点、行动路线安排;
   (3)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并有一定的处理问题的工作能力;
   (4)具有农机管理部门审查意见(盖章)。
   6、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组织机械数量
   (3)技术服务工具及技术维修人员名单
   (4)参加跨区作业的机手名单、机车号码、联系电话及住址
   (5)作业出发及返回时间和行动路线计划
   7、审批程序
   各县农机局签章上报后,市农机局审核认定。符合条件、文件齐全的即予批准;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8、办理时限:8个小时
   9、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拖拉机牌照核发
   1、申请受理机关
   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农机局综合窗口(15号)
   2、审批机关
   开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3、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拖拉机登记规定》、《河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4、审批项目数量:无限制
   5、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拖拉机所有人身份证明
   (2)拖拉机来历证明
   (3)拖拉机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拖拉机进口凭证
   6、审批程序
   (1)由市农机局监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规定的予以许可受理。
   (2)自许可受理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将拖拉机开到指定地点,由市农机局监理部门进行现场检验。
   (3)检验合格的由市农机局监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3个工作日内做出发放(或不发放)牌证的决定。
   (4)做出准予核发牌证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拖拉机牌证及行驶证。
   7、办理时限:自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8、收费标准:依据汴发改收费B304《收费许可证》
   (三)联合收割机牌照核发
   1、申请受理机关
   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农机局综合窗口(15号)
   2、审批机关
   开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3、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河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4、审批项目数量:无限制
   5、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联合收割机所有人身份证明
   (2)联合收割机来历证明
   (3)联合收割机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联合收割机进口凭证
   6、审批程序
   (1)由市农机局监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规定的予以许可受理。
   (2)自许可受理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将联合收割机开到指定地点,由市农机局监理部门进行现场检验。
   (3)检验合格的由市农机局监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3个工作日内做出发放(或不发放)牌证的决定。
   (4)做出准予核发牌证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联合收割机牌证及行驶证。
   7、办理时限:自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8、收费标准:依据汴发改收费B304《收费许可证》
   (四)拖拉机驾驶证核发
   1、申请受理机关
   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农机局综合窗口(15号)
   2、审批机关
   开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3、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河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4、审批项目数量:无限制
   5、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2)身高:不低于150厘米;
   (3)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4)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5)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6)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7)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8)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6、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经县级以上医院身体检查合格证明
   7、审批程序
   (1)由市农机局监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规定的予以许可受理,并在申请人预约考试后30日安排考试。
   (2)申请人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农机监理机构应在5日内核发驾驶证。
   8、办理时限:自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9、收费标准:依据汴发改收费B304《收费许可证》
   (五)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1、申请受理机关
   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农机局综合窗口(15号)
   2、审批机关
   开封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3、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河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4、审批项目数量:无限制
   5、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2)身高:不低于150厘米;
   (3)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4)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5)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6)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7)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8)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6、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经县级以上医院身体检查合格证明
   7、审批程序
   (1)由市农机局监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规定的予以许可受理,并在申请人预约考试后30日安排考试。
   (2)申请人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农机监理机构应在5日内核发驾驶证。
   8、办理时限:自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9、收费标准:依据汴发改收费B304《收费许可证》
   (六)2007年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
   今年中央和省政府下达给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360万元,后来中央财政又追加资金140万元,共计500万元,我市所属五县均被纳入实施范围。
   1、补贴机具种类
   (1)大中型拖拉机(大于40马力);
   (2)耕作机械类:深松机、深耕犁、旋耕机;
   (3)种植机械类:水稻机动插秧机、小麦等谷物播种机、玉米、大豆等中型作物播种机;
   (4)植保机械类:机动喷(弥)雾机、担架式机动喷雾机、喷杆式机动喷雾机;
   (5)收获机械类:全喂入履带式联合收割机、半喂入联合收割机、青饲料收获机、牧草收获机、秸秆粉碎还田机、花生收获机;
   (6)排灌机械类:轻小型移动式喷灌机、绞盘式喷灌机。
   2、补贴对象
   纳入补贴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
   3、补贴依据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4、补贴率和补贴额
   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补贴率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且单据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
   一户农民一年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套(4台,即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具备一定规模的农机服务组织一年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两套。
   (七)拖拉机驾驶培训资格审批
   1、受理部门:县级农机管理部门
   2、审批部门:省农机局
   3、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教学场地:有理论课教室;有固定的教练场地;租用场地的必须签订3年以上合法有效的租用合同;有能满足教学需要的办公用房及学员食宿条件。
   (2)教学设备:有5台以上与培训业务范围相符合检验合格的教练车辆;有与教练车辆相配套的农机具,有常用机型的教学持挂图、示教板和主要零部件实物;有必要的电教设备及音像资料。
   (3)教学人员:教学负责人应当具有农机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拖拉机培训工作三年以上;理论教员应当具有农机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教练员应当持有农机行业技术鉴定拖拉机驾驶工种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应机型5年以上安全驾龄;理论教员、教练员均应通过省农机局考核合格,取得省农机局核发的《河南省拖拉机驾驶培训准教证》;教学人员不得少于5人。
   (4)组织管理制度:有明确的岗位职责;有完善的教学制度;财务独立,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4、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教学场地使用权证明及平面图
   (3)教学设备清单
   (4)教学和财务人员身份及资格证明
   (5)组织管理制度
   5、审批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农机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有关材料。
   (2)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凭证,并及时报送省辖市农机局;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申请不服的,可以向省农机局申请复核。
   (3)省辖市农机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签署具体意见后报省农机局审批。
   (4)省农机局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合格的,指派3名以上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合格的,省农机局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书面审查或现场评审不合格的,不予行政许可,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办理期限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省辖市农机局;省辖市农机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并将申请材料报送省农机局;省农机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1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省农机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理由告知申请人。

申请公开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本机关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开封市农机局政务公开信息目录》。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救济方式及程序
   本机关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开封市农机局办公室,办公时间按照市政府规定执行,联系电话:3858097,传真:3858017,电子邮箱:kfsnjj@163.com。邮编:475000通信地址:开封市金明区黄河大街中段。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农机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 市农机局纪检会    监督电话: 3851357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市农机局违反《开封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在收到书面答复的60日内向开封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市农机局违反《办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编制时间:2007年12月


 

开封市人民政府主办 www.kaifeng.gov.c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