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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粮食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粮食流通体制和粮食储备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及管理规章,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拟定全市粮食流通和地方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粮食总量平衡计划,组织和落实粮食进出口、粮食总量平衡和品种平衡计划,提出市级储备粮油的规模和购销计划建议,指导县区粮食平衡
   三、负责国家收购粮食计划管理和销售管理,组织指导粮食购销企业落实国家收购粮食计划;负责对全市粮食购销企业资格认证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收购保护价及销售限价、粮食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和粮食风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工作;承担行业统计工作,实行统计监督。
   四、负责全市粮油储备库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粮油安全储存、调拨和运输管理工作;管理市级储备粮油和代储的中央、省储备粮油。
   五、负责全市军粮供应机构的管理;负责组织城镇居民、需要救助的灾区、黄河滩区贫困地区和以粮代赈所需粮食的供应工作。
   六、负责全市粮食批发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粮油市场信息网络,搞好市场预测;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粮油价格管理,加强对全市粮食市场的监督与管理;负责粮食稽查工作。
   七、负责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审计管理,监管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国家粮油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管理以及行业扭亏增盈工作;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八、负责全市粮食行业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工作;指导全市粮油质量、计量标准管理和监测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粮油商品生产经营中的假冒伪劣等行为;指导行业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和协作工作
   九、负责制订全市粮食系统多种经营、主食厨房工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全市国有粮食零售企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城乡粮食销售服务体系,确保全市粮油供应;组织实施粮油网点开发与建设、食品生产与销售,延伸服务领域;指导企业开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
   十、负责全市粮食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工作、老干部服务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粮食行业协会及各专业协会等社团组织;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行业减员分流和再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粮食系统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保卫、消防、综合治理、依法行政工作。
   十一、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共它事项。

 
 

领导成员及分工

   刘世明:开封市粮食局局长 主持全局经济工作 办公电话:5996001
   田东宇:开封市粮食局党委书记 主持全局党务工作 办公电话:5996002
   仇炳乾:开封市粮食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机关支部工作 
办公电话:5996059
   鲁广平:开封市粮食局副局长 分管储运、综治工作 办公电话:5996005
   张文治:开封市粮食局副局长 分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5996006
   彭广辉:开封市粮食局副局长 分管购销计划、行业发展、监督检查工作 办公电话:5996007
   张 琳:开封市粮食局纪检书记 负责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办公电话:5996003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各科室工作关系,搞好上呈下达。
   2、负责局党组重大决策的调研及方案拟订工作。督促检查重大决策的落实,并统筹协调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3、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及创建工作。
   4、负责机关及系统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网络建设与管理。
   5、负责重要会议组织及会议决定和上级交办事项的督办、查办。
   6、负责文秘、机要、档案、政务信息、新闻报道、公文传递、扶贫、编志、学会、接待、行政法规、目标管理、信访稳定、提案办理工作。
   7、负责后勤服务管理和机关经费使用审批。
   8、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杨守太联系电话:5996008

(二)人事教育科:
  
1、负责全系统党组织管理、党员管理、新党员培训、发展、转递组织关系工作。负责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政治学习、政治活动,安排、监督工作、负责全系统党员、干部各类年报工作。
   2、负责全系统干部的调配、考察、任用、聘用、奖惩和干部的退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人员年度考核、晋升、奖惩工作。
   3、负责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4、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5、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干部的管理和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晋升、聘任工作。
   6、负责全系统企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7、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接受、办理手续工作,负责军转干部稳定工作。
   8、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全系统计划生育、女工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张新民联系电话:5996012

(三)财务科:
  
1、负责全系统和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督促协调全系统财务法规的落实及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法规、法令的执行。
   2、负责系统内部目标管理责任制分项经济指标测定,检查考核系统各项经济指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3、负责系统内会计基础工作、会计电算化的指导和财务分析,以及各种财政补贴的测算、审核、交拨、清算。
   4、负责机关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及医疗保险办理工作,负责各项资金的管理和国有资产的营理工作
   5、负责系统内部的财务收支、效益、经济责任、法人代表离任审计工作:负责系统内部会计人员培训和会计系列职称申报、考核及相关工作。
   6、负责系统会计报表编制汇总及财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7、负责系统的招商引资和出口创汇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陈秋波联系电话:5996010

(四)调控科
   1、负责全市粮油年度计划、中长期计划的编制、分解和下达,业务计划落实情况,做好全市粮油总量及品种的计划平衡工作。
   2、负责拟定储备粮管理规划,编制全市各种储备粮油的流转计划。
   3、指导全市两级粮食物流及批发市场体系建设和粮食顺价销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全市粮食市场,审核粮食收购准入资格,办理申购许可证。
   4、负责全市商品粮油、储备粮油统计工作和粮食部门粮油信息的网络建设工作及粮食市场粮油价格运行的分析预测,为领导和企业决策、经营提供信息服务。
   5、负责全市粮食质检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
   6、负责农村粮食购销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做好全市国家粮食定购和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及粮食产业化和粮食定单工作。
   7、负责农村救灾、库区移民、退耕还林、还草区的粮食供应工作和以工代赈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陈俊联系电话:5996016

(五)储运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执行。
   2、负责全市三级粮油储备库管理体系建设;管理市级储备粮油和代储的中央、省级储备粮油。
   3、负责全市中央和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的受理、报批工作,并对已取得中央和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的企业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指导、协调全市粮食流通设施、粮油仓储设施建设和粮油仓库维修改造工作,积极推广、应用绿色、科学储粮新技术。
   5、负责全市夏粮收购入库备仓和粮食质量调查工作。
   6、负责全市储粮安全度夏度汛工作。
   7、负责全市仍承担政策性业务的粮食企业所储粮食的安全储存工作。
   8、负责全市、全社会粮食仓储设施的调查统计和全市粮食安全储存情况月报工作。
   科长:孙继生联系电话:5996013

(六)行业发展科:
  
1、负责全市粮油商品流通的质量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粮油商品生产中的假冒伪劣行为。
   2、指导各企业技术设备的更新改造、引进技术项目、合资项目方案的论证,做好技术改造项目的规划与管理工作。指导行业科技进步和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3、负责全市粮食企业的多种经营工作。
   4、负责农村粮油服务体系的建设。
   5、负责全市粮食系统工业、多种经营的统计报表工作。
   6、指导和推进粮食行业管理协会工作。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代庆江联系电话:5996015

(七)老干部科:
  
1、贯彻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
   2、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负责对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服务与指导。
   3、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
   4、强化管理,完善措施,提高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
   5、组织老干部参加文体活动,关心老同志物质文化生活。
   6、及时完成离退党员的党费收缴工作。
   7、及时向市有关单位申报办理离退休人员有关手续。
   8、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科长:姜瑞华联系电话:5996019

(八)监督检查科:
  
1、监督检查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市粮食流通和中央、省、市等各级储备粮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中央、省、市等各级储备粮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中央、省、市等各级储备粮的储存、质量和安全。
   3、组织指导各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指导各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
   5、宣传贯彻粮食流通监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结合监督检查情况提出行业指导意见。
   6、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监管、卫生、价格、财政等部门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配合和信息交流。
   7、负责相关政策法规的收集、整理、研究,接受企业政策咨询,为所属企业用好政策提供指导和服务。
   8、对落实政策法规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周国林联系电话:5996056

(九)劳资科:
  
1、做好工资总额计划使用与管理。 根据国家和上级机关的政策、法规、规定,负责工资、各项津补贴核发与管理。并制定实施细则。
   2、调入、调出人员确定工资,转正定级工资的管理;企业离退休人员退休费管理。根据国家政策,负责组织全局人员的工资及企业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调整工作。
   3、负责全局人员的职称、职务、工人技术等级晋升后的工资兑现工作。工资库、人员基础数据库维护管理,工资统计、月报、季报、年报。
   4、负责接待和处理有关劳资工作的来访来信。
   5、根据国家政策指导企业劳动用工、劳动年检以及职工调动工作。
   6、负责全局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7、负责军转干部退伍人员的待遇落实工作,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以及困难企业军转干财政借款,登记申报工作。
   8、负责全局劳动服务公司工作。负责全局困难职工的调查、登记、慰问工作。
   9、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科长:刘玉荣联系电话:5996020

(十)综合治理办公室:
  
1、负责全系统的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保卫、依法治理、行政执法和防汛工作。
   2、宣传、贯彻上级有关综治等到项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综治等项工作的指示和措施。
   3、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全局综治等七项工作计划,及时向所属单位分解我局同省、市签订的综治、安全等责任书,健全各项综治安全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狠抓落实。
   4、搞好调查研究,掌握全局综治等到项工作情况,做好情况积累,适时向局综治委汇报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
   5、指导各单位综治等项工作开展请问,督导综治等各项工作措施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6、积极协助局聘法律顾问开展法律事务,为企业提供各项优质的法律服务。
   7、坚持召开每月一资的综治、安全例会、坚持每月排查、调处一次不稳定因素,采取以会带训的方法不断提高综治、内保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8、定期举办法制和安全培训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安全意识,完成年度普法治理任务。
   9、按照上级要求,适时组织开展全系统综治等项工作的月检查、半年考核初评、年终考核总评,并提出奖惩建议。
   10、完成局党委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科长:赵杰联系电话:5996021

(十一)局纪委、监察室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建设,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监督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情况,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参加对党员、党政干部的述廉、评议考核。
   3、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撤消对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5、依法依纪对局机关和属单位在遵守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规定中的问题进行检查并作出相应处理的检查活动。
   6、受理各界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以及工作人员违反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7、调查处理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违纪案件。
   8、接受和处理不服行政主管机关给予的处分、申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受理的申诉活动
   9、承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局党委交办的工作事项。
   科长:李文俭联系电话:5996019
   编制时间:200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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