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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构概述

  市国资委全称为“开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市政府的特设机构,市国资委机关地点:开封市龙亭区北土街9号院6号楼,邮政编码:475000。

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市直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代表市政府考察决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并向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派出监事会;审核监事会提交的监督检查报告,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依照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四、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
   五、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
   六、具体落实国家、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拟定有关规章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七、依法监管市企业产权交易市场及清产核资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成员及分工:
   黄 玮 党委书记、主任 主持市国资委全面工作 办公电话: 3388801
   武保平 党委副书记 分管纪检监察室、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开化集团 办公电话: 3388803
   宁建强 党委副书记 分管组织干部科、宣传教育科和工、青、妇工作 办公电话: 3388806
   王亚甫 副主任 分管产权管理科、政策法规科、产权交易市场 办公电话: 3388808
   王 辉 副主任 分管办公室、退休干部办公室;党委委员、副主任李方分管经济监控科、规划发展科 办公电话: 3388811
   李 方 副主任 经济监控和规划发展工作 办公电话: 3388818

内设机构及职责

  办公室工作职责(联系电话:3388800)主任:李明
   1.负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的日常工作。
   2.负责委机关各方面工作的综合与协调。
   3.负责委机关规章制度和党委工作制度的制定、年度工作总结和安排,承办文秘、会议、机要、保密、档案、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建议提案办理、目标管理和市政府交办的督查工作。
   5.负责委机关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委主任办公会、党委会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和会议记录。负责拟定委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安排
   7.负责机关财务、车辆管理、后勤保障及接待工作。
   8.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及信息编发上报工作。
   9.完成职责范围内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教育科工作职责(联系电话:3388892)科长:高纪生
  
1.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政治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
   2.做好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
   3.负责协调指导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和智力引进工作,并组织拟定有关措施和规划。
   4.参与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出国培训。
   5.负责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审核、审批及办证。
   6.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论述,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及业务知识。
   7.负责对党员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党员行使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8.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9.负责委机关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0.负责指导机关和系统内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11.负责科技人员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的申报评价、考核和管理工作。
   12.完成职责范围内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规划发展科工作职责(联系电话:3388879)科长:寿保建
  
1.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2.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评估和后评估。
   3.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
   4.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
   5.负责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科技进步管理工作。
   6.负贡企业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工作。
   7.负责所监管企业的信息化建设、应用和对外发布工作。
   8.完成职责范围内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监控科工作职责(联系电话:3388878)科长:王景星
  
1.负责委属企业经济运行监控工作,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电力、运输、资金、营销等方面问题,督促所属企业生产计划的完成,并做好经济运行分析。
   2.定期组织召开所属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会,掌握生产进度。
   3.做好企业生产经营统计报表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4。负责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适时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抓紧整改事故隐患,掌握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并做好监控工作。
   6.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并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7.负责企业经营绩效年度评价。
   8.完成职责范围内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联系电话:3388895)主任:王敬安
  
1.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2.负责做好本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反腐败工作。
   3.负责本系统党风党纪和政纪教育工作。
   4.负责受理党员、群众的申诉、控告、检举,查处违纪案件。
   5.负责对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执纪检查。
   6.负责加强和指导基层纪检组织建设。
   7.负责办理群众信访工作,调查处理上级转来的信访案件。
   8.负责委机关的政务公开和所监管企业厂务公开的组织、检查和指导工作.
   9.完成职责范围内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退休干部工作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联系电话:3251080)主任:王文艳
  
1.贯彻落实并负责宣传解释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负责老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委机关老干部工资调整及增资事项,作好老干部医疗保险工作。
   4.负责机关老干部家属享受遗属补助的管理.
   5.负责破产、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的接收和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老干部优抚和日常接访工作。
   7.组织和安排老干部的文体及其它各项活动。
   8.完成职责范围内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联系电话:3388900)主任:王伟
  
1.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向党委汇报稳定工作情况。
   2.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系统内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3.负责所属企业的各项稳定工作。
   4.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企业军转干部的各项政策,负责企业车转干部稳定工作。
   5.负责职工群众来访的接待工作。
   6.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信息。
   7.完成职责范围内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干部科工作职责(联系电话:3388886)科长:王大庆
  
1.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
   2.负责对所监管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对领导班子的配备调整提出考察意见和任免建议。负责机关干部的考察、调整和选拔、任免。
   3.负责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监事,独立董事人选和向国有控股、参股公司派出的国有股权代表人选的考察了解,并提出任免建议。
   4·负责对所监管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后备队伍建设,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培养和使用意见。
   5.负责对所监管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调配;关系的转移、档案管理和转递。
   6.做好党的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党员年报上报的管理。
   7.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及奖惩。
   8.负责委机关人员的工资管理。
   9.负责办理委机关人员的退休事宜。
   10.负责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11.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政策法规科工作职责(联系电话:3388891)科长:阮立农
  
1.负责研究、拟定国有资产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及重大政策起草工作。
   2.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对企业涉诉事件进行指导、协调。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和机关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4.拟订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
   5.负责研究拟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
   6.参与和指导所监管企业分离企业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安置和企业退休人员审核工作。
   8.配合劳动、就业、社保等有关部门,协调办理劳动分配工作事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负责办理复员退伍军人分配安置工作。
   9.负责对国有产权转让协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协调和处理。
   10.完成职责范围内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产权管理科工作职责(联系电话:3388889)科长:马东山
  
1.负责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及备案。负责资产评估机构的选聘。
   2.负责国有资产产权处置、租赁、报废等业务的审批和监督。
   3.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4.负责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及资产损失认定。
   5.负责年终财务决算的组织、汇总及备案工作,财务预算监管工作、所属企业财务、人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内部审计。
   7.负责国有产权(股权)转让、企业产权结构调整审核批准的建议。
   8.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并对产权交易委托出具法律意见书。
   9.负责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国有企业改革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组织研究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有关工作事宜。
   10.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研究,负责组织对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调查、统计。
   11.负责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增资扩股等事项的评审和上报。
   12.负责对所属企业改革、改制、改组的形式选择,方案确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选择及产权交易鉴定的建议;
   13.制定和委托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对全市企业改制工作的指导和审核审批工作。
   14.负责企业改制过程中相关协议、方案、报告、批复、决定意见等专项资料档案的管理,三年以后,再行移交办公室文书档案管理。
   15.完成职责范围内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主动公开项目

  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应公开内容
   1.本机关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办事人员情况(文件材料)。
   2.本系统有关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3.本机关各类专项资金使用、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收入收支情况。
   4.群众关心的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情况。
   5.本机关领导廉洁自律情况。
   6.本机关人事基本情况、人事变动、奖惩等情况。
   7.本机关财务收支情况,重点是差旅费、燃油费、接待费、通信费及其他的大笔开支。
   8.机关民主管理情况。
   9.本机关职工关心的其他问题的解决情况。

救济方式及程序

  市国资委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为“市国资委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委党委书记、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委其他6位班子成员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委各科室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委党委副书记武保平同志兼任,监督机构名称为:“市国资委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办公室”,办公地点在龙亭区北土街9号院6号楼一楼监察室,工作日上班时间为办公时间,联系电话3388895,传真:3388896。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委未依法履行政务公开时,可通过监督办公室电话3388895、国资委网站及来人来信投诉反映。
   详细内容:http://www.kfgzw.gov.cn/
   编制时间:200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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