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 封 市 长 热 线 网
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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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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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和搞好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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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责范围和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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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原则和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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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队伍建设与工作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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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核与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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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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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长专线电话工作规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市长专线电话工作,明确责任,统一要求,完善程序,强化措施,增强工作的可操作性,不断提高整体工作质量和水平,使市长专线电话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特制定本规则。

一、 指导思想和宗旨

  第一条 市长专线电话是政府部门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社会的"窗口"。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针,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紧紧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三服务"的方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开拓创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办群众之所需,把市长专线电话办成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树立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第二条 市长专线电话的基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充分利用电话这一现代的通讯手段,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加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促进廉政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克服官僚主义,服务于我市的两个文明建设。

二、 组织领导和网络建设

  第三条 市长专线电话工作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和一位副秘书长全面负责,政府办公室明确一位副主任具体主抓。建立独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外称"开封市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配备4-6名工作人员承担日常工作。

  第四条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部分委、局、办和一些与市民群众生活有密切联系的单位,要同时设立专线电话,形成全市专线电话网络组织系统。各网络电话一般可设在办公室,要有一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一位办公室主任负责,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1-2人,具体承担办理任务。上述人员如有变动或调整,应及时予以补充,调整人员名单要及时报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

  第五条 各网络电话单位要根据自身承担市长专线电话工作任务情况,把市长专线电话工作网络进一步向下延伸,作为二级网络,对下属单位提出工作要求,做到领导、工作人员和制度"三落实",使市长专线电话网络工作系统运转更快捷,更有效。

  第六条 市政府其他未设立专线电话的非网络单位,也要指定一名兼职干部负责处理群众给本部门直接反映的问题和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交办、转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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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意见和问题,欢迎与我们联系 2005.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