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有关要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情况和市政府门户网站运行保障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检查,政府网站检查主要依据《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中的各项指标进行,内容包括单项否决(6项指标)和扣分指标(包括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和功能设计4个方面内容),同时对国徽使用及网站名称的规范性也进行了检查。政务新媒体主要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9〕28号)中的各项指标进行,为3项单项否决指标。检查范围为:全市纳入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的41个政府网站、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的144个政务新媒体。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此次对41个政府网站全部进行了检查,其中,合格41个,合格率为100%。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此次对144个政务新媒体全部进行了检查,其中,合格142个,不合格2个,合格率为98.6%。微信公众号“信用开封”“开封市祥符区科工信局”在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为不合格新媒体。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网站名称不规范。按照要求,各县区、各部门政府网站要以本县区、本部门机构名称命名。经过检查,我市目前仍有部分单位政府网站名称不规范,分别为:尉氏县、祥符区、市林业局。
(二)部分单位网站互动回应差。检查发现,我市各单位网站已全部提供了有效咨询建言渠道,但大部分单位网站未实现统一注册登录,未公开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互动回应的规范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其中,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未公开网民留言,尉氏县、鼓楼区、禹王台区、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审计局、市退役军人局等单位网站办理答复不及时,通许县、禹王台区、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审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等单位网站留言公开要素缺失(缺少留言时间、答复时间、答复单位、答复内容等)。
(三)政策解读比较薄弱。检查发现,我市大部分单位都设置了政策解读栏目,但大多只是转载上级部门的解读文章,原创内容较少,有的网站甚至转载的是与政策解读无关的内容。极少的原创解读形式也比较单一,基本限于以文字解读为主,并且未按照要求将政策解读与原文件实现双向关联。
(四)网站标识要素缺失。部分网站页面底部功能区显示要素不全,有的没有联系方式,有的没有党政机关网站标识,还有的连网站备案号、标识码、公安备案号等都没有。
(五)政务新媒体管理有待加强。检查显示,部分单位开设新媒体,属于盲目跟风,日常更新内容无法保障,未能提供有效互动,存在不发声、乱发声、更新慢、回复敷衍了事、功能无法使用等问题。
三、问题整改情况
本季度,我市于2月下旬对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开展了自查,并于2月26日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问题报告分别发送至各有关单位,要求3月3日前整改完毕并报送整改报告。未报送整改报告的网站管理单位有:市科技局、市林业局。未报送整改报告的政务新媒体管理单位有:市科技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人防办。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各县区、各部门应对政府网站各级栏目架构进行系统性梳理,建立健全网站栏目内容更新保障机制,对信息数据无力持续更新或维护的栏目要进行优化整合。
(二)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名称和网站标识规范工作。政府网站要以本县区、本部门机构名称命名;已有名称不符合要求的,要尽快调整,或在已有名称显示区域加注规范名称;政府网站要在头部标识区域显著展示网站全称。要在全站页面底部功能区清晰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网站主办单位、联系方式。
(三)强化政策解读,促进政务公开。要按照要求,在网站首页开设政策解读类栏目,并对本县区本部门或本县区本部门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进行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的准确解读,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要将政策解读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实现双向关联。
(四)全面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严格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建立政务新媒体备案制度,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应提前向主管单位备案;及时对本单位开设运营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再梳理、再评估,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清理整合,确属无力维护的要坚决关停,确保全市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上述存在问题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各相关单位要立即整改,并于3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综合办公区8号楼304)。
联系人:符 祥 电话:23868071
附件:1.2021年第一季度网站标识存在问题的网站名单
2.2021年第一季度不合格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3.2021年第一季度存在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4.2021年第一季度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情况
2021年3月5日
附件1
2021年第一季度网站标识存在问题的网站名单
单位 |
网站标识缺失项 |
党政机关标识 |
ICP
备案号 |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 |
网站
主办单位 |
网站
标识码 |
联系方式 |
市生态环境局 |
|
|
此项缺失 |
|
|
此项缺失 |
市公安局 |
|
|
此项缺失 |
|
|
此项缺失 |
市水利局 |
|
|
此项缺失 |
|
|
|
市农业农村局 |
|
|
此项缺失 |
|
|
|
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 |
|
|
|
|
|
此项缺失 |
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 |
|
|
|
|
|
此项缺失 |
市财政局 |
|
|
|
|
此项缺失 |
|
市民政局 |
|
|
此项缺失 |
|
|
|
市交通运输局 |
|
此项缺失 |
此项缺失 |
此项缺失 |
此项缺失 |
此项缺失 |
市市场监管局 |
|
|
|
|
此项缺失 |
|
市文化广电
旅游局 |
|
|
|
|
此项缺失 |
|
注:数据采集时间为2021年2月6日—2021年2月20日
附件2
2021年第一季度不合格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序号 |
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
主管单位 |
账号类型 |
存在的突出问题 |
1 |
信用开封 |
市发展改革委 |
微信公众号 |
监测时间点
前2周内无更新 |
2 |
开封市祥符区
科工信局 |
祥符区人民政府 |
微信公众号 |
监测时间点
前2周内无更新 |
注:数据采集时间为2021年2月6日—2021年2月20日
附件3
2021年第一季度存在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序号 |
政务新媒体名称 |
主管单位 |
账号类型 |
问题类型 |
1 |
孙营网宣 |
通许县人民政府 |
微信订阅号 |
一周未更新两次 |
2 |
平安杞县 |
杞县人民政府 |
新浪微博 |
一周未更新两次 |
3 |
开封市祥符区科工信局 |
祥符区人民政府 |
微信订阅号 |
一周未更新两次 |
4 |
开封市祥符区城市管理
执法大队 |
祥符区人民政府 |
微信订阅号 |
一周未更新两次 |
5 |
祥符区卫计委 |
祥符区人民政府 |
微信订阅号 |
一周未更新两次 |
6 |
顺河回族区应急管理 |
顺河回族区
人民政府 |
新浪微博 |
一周未更新两次 |
7 |
顺河招商平台 |
顺河回族区
人民政府 |
微信订阅号 |
一周未更新两次 |
8 |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社局 |
顺河回族区
人民政府 |
新浪微博 |
一周未更新两次 |
9 |
禹王台市场监管 |
禹王台区
人民政府 |
新浪微博 |
一周未更新两次 |
10 |
鼓楼区公共就业人才
服务中心 |
鼓楼区人民政府 |
微信订阅号 |
一周未更新两次 |
11 |
鼓楼区新华办事处 |
鼓楼区人民政府 |
微信订阅号 |
一周未更新两次 |
12 |
开封市梁苑办事处 |
梁苑办事处 |
新浪微博 |
一周未更新两次 |
13 |
开封市财政局机关 |
市财政局 |
新浪微博 |
一周未更新两次 |
14 |
开封市林业局 |
市林业局 |
微信订阅号 |
一周未更新两次 |
15 |
开封市交通运输局 |
市交通运输局 |
微信订阅号 |
一周未更新两次 |
16 |
开封政务服务 |
市政务服务和
大数据管理局 |
微信服务号 |
一周未更新一次 |
注:数据采集时间为2021年2月6日—2021年2月20日
附件4
2021年第一季度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情况
序号 |
单 位 |
报送数 |
采用数 |
县 区 |
1 |
祥符区 |
73 |
69 |
2 |
杞县 |
67 |
57 |
3 |
通许县 |
60 |
55 |
4 |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
48 |
38 |
5 |
龙亭区 |
47 |
37 |
6 |
禹王台区 |
53 |
36 |
7 |
尉氏县 |
38 |
36 |
8 |
鼓楼区 |
26 |
17 |
9 |
顺河回族区 |
18 |
8 |
市政府部门 |
1 |
市民政局 |
66 |
53 |
2 |
市城管局 |
44 |
41 |
3 |
市信访局 |
44 |
39 |
4 |
市粮食和储备局 |
40 |
39 |
5 |
市统计局 |
59 |
38 |
6 |
市教体局 |
45 |
37 |
7 |
市应急局 |
36 |
30 |
8 |
市财政局 |
29 |
28 |
9 |
市农业农村局 |
33 |
27 |
10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41 |
26 |
11 |
市司法局 |
26 |
24 |
12 |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
28 |
23 |
13 |
市水利局 |
30 |
22 |
14 |
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 |
25 |
21 |
15 |
市发展改革委 |
23 |
19 |
16 |
市审计局 |
21 |
15 |
17 |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17 |
15 |
18 |
市市场监管局 |
16 |
15 |
19 |
市林业局 |
24 |
14 |
20 |
市商务局 |
17 |
13 |
21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17 |
12 |
22 |
市卫生健康委 |
15 |
12 |
23 |
市人防办 |
13 |
12 |
24 |
市生态环境局 |
14 |
11 |
25 |
市退役军人局 |
9 |
9 |
26 |
市交通运输局 |
12 |
8 |
27 |
市科技局 |
12 |
8 |
28 |
市医保局 |
9 |
7 |
29 |
市公安局 |
12 |
6 |
30 |
市扶贫办 |
6 |
6 |
31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10 |
5 |
32 |
市民族宗教局 |
6 |
5 |
33 |
市金融局 |
6 |
4 |
注:数据采集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2月20日
汴政办2021—1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