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求及加快白色污染治理促进美丽开封建设行动方案,持续推动市场监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任务,4月7日,开封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会上传达了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市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要点,对市场监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任务进行了细化分工。
一是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低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厚度低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查处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等行为。严厉打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生产、销售无相关标识一次性塑料制品,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降解材料购物袋、农用地膜等制品行为。
二是推动集贸市场建立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的销售和使用行为。
三是加快推动建设可降解替代产品检验检测机构,提升检测服务能力。
四是加强抽检抽查,严格查处市场销售的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违规用于农田覆盖的包装类塑料薄膜等,追溯来源,切断禁限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网络。
五是做好塑料制品绿色产品认证监督管理。加快推广实施全降解塑料袋、餐具、农用地膜、快递包装袋、电商包装、产品标识等终端制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六是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12315举报平台的监督作用,认真核实群众提供线索,对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生产、销售、使用禁限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七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加大对塑料污染科普知识和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 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重复使用布袋、纸袋等替代产品,抵制商品过度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