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及省政府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聚焦解决“四好农村路”发展中管理体制、资金保障、养护机制等短板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和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52号)文件精神,我市在总结多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各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经多次修改完善,制定出台了《开封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出台的意义
《实施方案》的出台,对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方案出台的目的意义。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按照“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的原则,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明确到2022年末,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路长制高效运行,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改善,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三)主要任务:包括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保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三个方面。
一是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明确市政府有关部门、县(区)政府的管理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市级统筹和政策引导,对各县(区)政府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绩效管理;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支持和指导监督,支持、督促县级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县级政府履行好主体责任,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同时,强调发挥乡、村两级作用和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乡级政府按照县级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具体负责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推进乡(镇)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建设;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
二是保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完善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替代原公路养路费中拖摩费部分自2022年起必须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不再列支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由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负担。落实国、省养护工程资金补助,市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养护管理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管办法及机制,按规定渠道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动态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市、县一般公共财政资金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保障力度,市政府每年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专项资金,县政府要依据实际需求安排必要的养护工程专项资金。落实日常养护资金保障政策。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不含替代养路费部分)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省、市、县三级按照2∶2∶6的比例分担(财政直管县按4:6的比例分担),实际高于上述比例的不得降低。落实市、县财政养护补助资金,市、县财政应当根据当年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需要,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安排一定比例的财政性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及完善附属设施。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村道的日常养护。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补助政策,建立与里程、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调整周期不超过五年。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对市、县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市、县级财政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管,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市、县区政府要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支持范围。
三是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通过市场化运作将养护工程交由专业化队伍实施,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支持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市场竞争,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机械化水平。重视县级中心养护站建设,充分发挥县级中心养护站在管理、指导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强化路政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落实超限超载治理政策。坚持绿色发展,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实现路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智慧发展,推动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四)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实施,加强激励约束,加强督促指导三个方面举措。要求县级政府因地制宜制定改革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市政府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各县(区)政府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持续强化督促指导,定期开展督导评估,跟踪分析改革进展情况,积极协调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开封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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