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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健康开封行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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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中原行动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6号),高质量推进健康开封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强化政府、社会、个人共建共治责任,加快提升我市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总体目标。到2022年,在市、县(区)层面形成完备的“大健康”工作统一领导机制,促进全民健康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到2030年,“大健康”政策在各领域深入贯彻,促进全民健康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健康公平基本实现,人均预期寿命等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构建全媒体发布传播机制。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医保政策,鼓励基层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增设健康宣传系列设施。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加强营养膳食指导,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在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医院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达标工程。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推进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城区“两场三馆”和“10分钟健身圈”全覆盖。推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组织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大型赛事。加强对群众性健身活动的指导。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2.08%和98%,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31%及以上和44.04%及以上。

  4.实施控烟行动。广泛宣传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危害。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推进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创建。加强青少年控烟。推进控烟立法,强化监督执法。开设戒烟咨询热线、戒烟门诊等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加大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宣传力度。探索推动将健康元素融入各级各类空间规划。推进健康城市、村镇、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加强对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的预防控制。到2022年和2030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持续提升,居民饮用水水质持续改善。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实施“两癌”“两筛”,推进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障能力建设。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监督。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1‰及以下和4.0‰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0/10万及以下和9/10万及以下。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实施青年体育活动促进工程。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片联系中小学校制,配齐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人员设备。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内容,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在重点行业开展职业病专项治理。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技术支撑体系、监管体系建设。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和服务。加大尘肺病患者工伤保险保障力度。到2022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健康管理等知识。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推进医养结合,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到2022年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并持续下降。

  (三)防控危害健康重大疾病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鼓励、支持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落实35岁及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推进医院卒中、胸痛中心建设,推广心脑血管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配备急救药品、设备和设施。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倡导癌症预防,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实施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健全癌症防治医保和救助政策。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引导重点人群定期检查。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体系,提升基层防治能力和水平,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指导患者加强健康管理。开展血糖筛查行动,加强高危人群筛查干预、患者和前期人群随访管理、并发症筛查、规范诊治和有序转诊。推动糖尿病患者自主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落实重大传染病防治措施,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强化综合防治和分类救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及时预警、精准防控突发传染病疫情。高度重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四)健康开封提质行动

  16.实施健康扶贫深化行动。完善“三免两优一提升一促进”模式,强化贫困人口医保政策及相关优抚政策落实,提供更广泛医疗救助和更优质健康服务。深入落实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免费“两癌”“两筛”检查、健康签约、“先诊疗后付费”、医保报销“一站式”结算等措施。到2022年,健康扶贫成果持续巩固。到2030年,不断缩小城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差距。

  17.实施健康产业促进行动。制定和完善健康产业新业态标准和规范,强化健康产业政策支撑。推进医疗资源提质升级,构建卫生健康大数据平台,优化健康旅游、健康养老服务,营造健康文化、激活健康消费,打造健康事业与健康产业协同发展生态系统,助力健康产业发展。以自贸区开封片区健康乐谷建设为载体,统筹全市开发健康产业项目,形成产业集群。

  18.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充分利用大宋中医药文化积淀,积极谋划建设中医药园区,发展中医药产业。加强中医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争创全省中医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市、县公立中医医院分别达到三级甲等和二级甲等标准。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开封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负责健康开封行动,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健全机制、制定方案,逐项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宣传引导。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加强政策解读,鼓励和引导单位、社区(村)、家庭和个人积极参与。各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及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健全支撑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为推进健康开封行动提供可靠保障。

     

  附件:1.健康开封行动责任分工

  2.健康开封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

  3.健康开封行动推进委员会及其职责

   

   

  2020年6月30日       

   

  

  附件1

   

  健康开封行动责任分工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文化广电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各县(区)人民政府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教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资源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卫生健康委、总工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4.实施控烟行动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教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财政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烟草专卖局、市控制吸烟协会、郑州车务段开封车站;各县(区)人民政府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市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医保局、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局、资源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体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林业局、郑州车务段开封车站;各县(区)人民政府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总工会、妇联、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牵头单位:市教体局、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团市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体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总工会、妇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教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旅游局、退役军人局、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医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体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红十字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医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分局、总工会、妇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体局、医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教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族宗教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局、粮食和储备局、医保局、扶贫办、林业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红十字会、工商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16.实施健康扶贫深化行动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医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扶贫办、农业农村局、妇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17.实施健康产业促进行动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委、自贸区开封片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分局、统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8.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技局、医保局、自贸区开封片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附件2

   

  健康开封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中原行动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原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63号),完善健康开封建设推进协调机制,保障健康开封行动有效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组织架构

  市健康开封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统筹推进健康开封行动的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评估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推进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为健康开封行动推进实施提供技术支持。下设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推进健康开封行动的重大问题,及时制定相关政策,提出年度任务建议,落实工作任务,协同推进健康开封行动各项工作。

  二、加强监测评估

  (一)监测主体。监测评估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

  (二)监测内容。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完善统计监测体系,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年度监测。监测主要内容包括:各专项行动主要指标(包括结果性指标、政府工作性指标)的年度完成情况,专项行动目标实现情况,个人、社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结果运用。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监测情况每年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形成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推进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市政府并通报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三、做好考核工作

  (一)考核主体。考核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考核办法,并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

  (二)考核内容。按照国家、省考核指标框架,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健康开封行动考核指标框架。2020年和2021年进行试考核,通过两年的探索实践,逐步固定考核指标。

  (三)结果运用。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综合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各县区及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健康开封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类别

领域

序号

指标

2019

2022

2030

结果性指标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5

77.7

79.5

2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9.11

≥22

≥30

3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91.5

92.08

98

4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3

≥40.31

≥44.04

5

成人肥胖增长率(%)

5.3

持续减缓

持续减缓

6

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

17.2

<7

<5

7

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

10

≥30

≥80

8

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

12

20

30

9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

79.84

80

85

10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48.5

持续改善

持续改善

11

城市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100

100

12

受污染地块及耕地安全利用率(%)

100

100

100

13

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

0.8

≤0.78

≤0.75

结果性指标

 

1

婴儿死亡率(‰)

3.09

≤4.1

≤4.0

2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4.61

≤5.3

≤4.9

3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13.11

≤10

≤9.0

4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

优良率(%)

33.9

≥50

≥60

5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10.34

下降

下降

6

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

18.3

有所下降

有所下降

7

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

5.56

增速下降

增速下降

 

1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10万)

337.39

≤209.7

≤190.7

2

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

40.5

≥43.3

≥46.6

3

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1/10万)

18.5

≤9.0

≤8.1

4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8.41

≤15.9

≤13.37

5

消除碘缺乏病

8个县区消除

保持消除

保持消除

1个县区未消除

实现消除

保持消除

6

控制饮水型氟中毒

4个县区控制

保持控制

保持控制

4个县区未控制

实现控制

保持控制

7

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

<0.1

<0.15

<0.2

结果性指标

健康开封提质

1

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

100

100

100

2

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率(%)

100

100

100

3

贫困人口县域就诊率(%)

90

≥90

≥90

4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80

≥90

≥95

政府工作指标

1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实现

实现

2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实现

实现

3

重点食品、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

98.43

≥96

≥98

4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1.66

1.85

2.3

5

每千人口拥有体育指导员(人)

3

≥3

≥3.75

6

城市社区及农村行政村15分钟健身圈覆盖率(%)

≥95

100

10分钟

健身圈

全覆盖

7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41.89

12.2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8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100

≥85

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

9

建成无烟党政机关

基本实现

持续保持

10

精神执业(助理)医师(名/10万人)

2.55

3.3

4.5

政府工作指标

 

1

产前筛查率(%)

61.81

≥70

≥80

2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5

≥98

≥98

3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100

100

100

4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85

≥90

≥95

5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1

≥1

1.2

6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100

100

100

7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13.1

≥80

≥90

8

鼓励支持企业加强职工健康管理服务

持续加强

持续加强

9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42

≥50

≥90

10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70

≥72

≥80

 

1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60

≥70

2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60

≥70

3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5

≥95

4

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

66.4

≥70

≥80

5

40岁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

2.6

≥15

≥30

政府工作指标

健康开封提质

1

建立贫困人口医疗保障监督机制

基本建立

持续完善

2

建立公共政策和重大建设健康影响评价机制

基本建立

持续完善

3

健康元素纳入国土空间发展规划及城乡建设规划

基本建立

持续完善

4

建立健康素养和健康生活方式监测评估体系

基本建立

持续完善

5

建立健康城市建设监测评价机制

基本建立

持续完善

6

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

逐步提升

持续提升

7

促进中医药产业规模化发展

逐步增长

持续增长

8

扶持医疗机构提质发展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9

支持研发优质医疗服务及产品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10

建设高质量卫生健康大数据智慧平台

基本建立

持续完善

11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比例(%)

47.9

100

100

12

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

50

100

100

13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100

70

100

80

14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本标准的比例(%)

22.34

100

100

政府工作指标

健康开封提质

15

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占街道办事处的比例(%)

69.23

80

100

16

公有产权标准化村卫生室的比例(%)

7

100

100

17

智慧“健康小屋”建设

每个乡镇(办事处)不低于1个

所有社区(村)全覆盖

18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91

3

3.1

19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3.1

3.2

3.6

20

每千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0.22

0.3

0.5

21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32.29

27.5

25

 

 

 

 

 

  附件3

   

  健康开封行动推进委员会及其职责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中原行动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6号)及《关于成立健康中原行动推进委员会的通知》(豫健委〔2019〕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健康开封行动推进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我市健康开封行动的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按年度研究部署行动推进的重点任务,并协调推动相关部门、社会和个人共同参与。根据疾病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研究对健康教育和重大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并适时调整指标、行动内容。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王  玲  开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刘述荣  市政协副主席、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张栋梁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

  娄和彦  市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丁  冬  市政府办公室一级调研员

  委  员:程崇正  市委宣传部一级调研员

  郑廷杰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市爱卫办主任

  闫丽萍  市委人才办副主任

  王晓波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张大喜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自松  市教体局副局长

  赵振献  市科技局副局长

  王坤杰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

  刁百闯  市公安局副局长

  盛振国  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

  解  正  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高  展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冯海彬  市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张国建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现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新周  市城管局副局长

  马  瑛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庞红伟  市水利局副局长

  王家山  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华应根  市文化广电旅游副局长

  杨建民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  志  市医保局副局长

  侯路军  市扶贫办副主任

  李  震  市烟草局行业工会主席

  陈  辉  郑州车务段开封车站副站长

  刘  阳  开封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

  刘国彬  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

  陈亚杰  市档案馆副馆长、共青团开封市委

  副书记(挂职)

  苏亚峰  市妇联四级调研员

  刘俊德  市科协副主席

  吴建怀  市残联四级调研员

  郑红英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

  管委会副主任、开封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委会副主任

  相关领域专家、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代表若干名(具体人员由推进委员会按程序确定)

  秘书长:丁  冬(兼)

  郑廷杰(兼)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承担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与爱国卫生有关工作的衔接。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市爱卫办主任郑廷杰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专家代表等担任。推进委员会成员因工作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推委员会主任批准。推进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实施健康开封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推进委员会下设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  

 

相关图解: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开封行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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