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开封市电商物流转型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
开封市电商物流转型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2017〕18号)、《中共开封市委办公室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等八个方案的通知》(汴办〔2017〕33号)精神,推动电商物流转型升级、加快发展,制定本方案,实施期限为2018—2020年。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实施为契机,立足做大做强物流产业,着力优化空间布局,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建设改造一批高水平的电商物流产业园区,培育壮大一批电商物流骨干企业,进一步提升电商物流服务与创新能力,使电商物流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
(二)工作目标。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推动、企业运作、重点突破的原则,本着“培育一批、成熟一批、提升一批”的要求,分步实施,科学布局,加快建设电商物流产业园区、功能性设施和末端配送网点。到2020年,培育建设1—2个有区域影响力的电商物流综合服务平台、3—5个大型电商物流产业园区、10个电商物流分拨中心、500个农村电商物流综合服务站点、200个社区电商物流综合服务站点,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优化、运作科学、服务优良”的电商物流体系。电商物流竞争优势显著提升,建成区域辐射网购商品集疏分拨中心,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200亿元。
二、工作任务
(一)加快电商物流网络布局。结合我市产业布局,科学规划,有效整合物流、运输、仓储、配送、信息等资源,探索“电商产业园+物流园”融合发展新模式。各县(区)要因地制宜,制订并实施本县区电商物流发展规划,形成层次清晰、衔接有序、高效便捷的电商物流网络体系。
支持建设改造重点电商物流产业园和电商物流分拨中心。按照“多节点、全覆盖”的空间发展思路,选择发展基础好、示范效应强的地区,建设改造一批大型电商物流产业园和仓配一体化分拨中心。
围绕建设现代物流体系的战略定位,深化与知名电商企业战略合作。拓展物流园区电商物流业务,支持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建设保税物流中心和跨境贸易产业园,支持尉氏县、杞县、祥符区电子商务产业园争创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跨境电商园区。
推动各县(区)建设电商物流节点区域,实现与郑州国际物流中心功能互补、错位发展。支持中国中部电子商务港、开封市电子商务产业园、杞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祥符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尉氏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禹王台区昌升国际商贸城、汴东电子商务产业园等园区建设,强化区域中转、集散分拨、辐射周边功能。鼓励县(区)、乡(镇)依托骨干电商或物流企业,加快发展各具特色的电商物流产业,升级改造一批专业配送中心,强化对电商企业的采购、集货、分拣、储存、分拨、信息处理等一体化服务功能。
支持各类园区电商物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自动分拣、自动导引车辆、自动化立体仓库、自动化装卸系统等先进物流装备应用,采用物联网、大数据全面提高运营水平。支持在中心城区周边、高速快速路通道接口等地建设综合性物流分拨中心,完善干线运输与城市配送的有效衔接。2018年培育建设2个大型电商物流产业园、5个电商物流分拨中心,2019年分别达到3个、8个,2020年分别达到5个、10个。(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电商物流末端配送网点。支持电商物流企业、快递企业、连锁超市和物业公司、社区服务组织合作,在中心商业区、办公区、高校、社区、医院等建设一批末端配送网点,推行网订店取、店内寄件。大力发展电商进社区,推进校园电商物流服务站建设。2018年建设20个校园快递综合服务站、50个社区电商物流综合服务站点,2019年分别达到30个、100个,2020年分别达到50个、200个。(市邮政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电商物流标准化建设。支持物流产业园区发挥重要物流节点作用,加快“铁、公、机、水”一体化运输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的标准化建设,推广甩挂运输、集装技术和托盘化单元装载技术,加快仓储、转运设施、运输工具的标准化改造。(市质监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开展电商物流标准化试点。选择基础好、潜力大、物流聚集度高的县区开展试点,以推广标准化托盘及其循环共用为突破口,支持建设托盘共用体系和电商物流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逐步提高标准托盘普及率,提升标准化水平。2018—2019年在1个县(区)开展试点,2020年试点县(区)2个,逐步建立区域性托盘循环共用系统。(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质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电商物流信息化建设。支持建设电商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开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挖掘、培育、支持一批本土电商物流信息平台。推动建立深度感知的仓储管理信息系统、高效便捷的末端配送网络系统、科学有序的物流分拨调配系统,拓展撮合、交易、融资、保险、支付、诚信、全程监控、技术支持等服务功能,提高辐射能力,形成若干具有整合市内国际物流资源能力的电商物流平台。2020年力争建成1—2个有区域影响力的电商物流综合服务平台。(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电商物流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大力推行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尽快实现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公务车辆ETC全覆盖,全面提升车辆通行效率。通过搭载物流末端网点备案登记电子地图系统、物流末端网点收投终端系统、数据信息采集交换系统、快递车辆GPS定位系统、收寄验视信息监管系统及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系统,衔接用户、电商、物流等各环节,实现多方信息汇总共享。(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电商物流发展载体。围绕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积极构建多式联运、物流全球、一单关检的监管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公、铁、机、水”多式联运一体化建设,探索创新报关、检验检疫、退税等监管方式,通过“严进快办”“严进快转”“严进快出”,实现“一单到底,物流全球”。到2020年,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多式联运“一单制”基本建立,电商物流运输效率明显提升,成本显著降低,基本建成现代物流枢纽和多式联运物流中心。(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邮政管理局、开封火车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围绕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建设,大力发展跨境电商物流。探索建设服务于跨境电商的一站式物流服务平台和智能物流体系,创新跨境通关监管和收结汇模式,实现与电商物流平台联网。探索建立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跨境电商物流,提供贸易、仓储、配送和售后等系统化服务。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在境外重点市场建立产品展示中心、分拨中心、销售网点、海外仓等营销配送网络,提升跨境电商本土化服务水平,大力拓展跨境电商B2B、B2B2C进出口业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管委会、商务局、市外汇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口岸建设。积极申建功能性口岸,探索创新“大通关”协作机制,为电商物流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口岸优势向物流优势转化。(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管委会、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开封火车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农村电商物流发展。支持电商物流企业向农村延伸业务。鼓励云书网、供销社、京东、苏宁、邮政速递、“四通一达”等建设农村电商物流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合理布局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构建适应农村电商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体系。培育改造新型农村电商物流主体。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供销、邮政等现有物流渠道,支持供销社、客(货)运站、农家店、邮政便民服务网点等平台开展电商物流服务,构建“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农村电商物流服务体系。(市邮政管理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农林局、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电商物流人才培养。依托我市大中专院校资源,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院校为支撑的电商物流人才培养体系。支持河南大学、开封大学、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和市属职业技术学校等建设集教学、实习、就业、创业于一体的实训平台,拓展电商物流实用人才培养。大力引育中、高级电商物流人才,打造多层次人才队伍。(市教育局、商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邮政管理局要会同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形成职责明晰、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落实。
(二)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化电商物流企业行政审批和营业网点审批(备案)手续,降低行业准入门槛,放宽注册登记条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完善电子发票制度,做好电子发票与电子商务税务管理衔接工作。鼓励政府相关部门、各类信息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借鉴洛阳市国家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经验,带动各县(区)构建网络完善、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的物流快递协同发展体系。(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政策支持。积极争取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商务促进等财政专项资金,充分利用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加大对电商物流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市财政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信用体系。探索电商物流企业等级评定和信用分级管理,支持建立以消费者评价为基础、以专业化第三方评估为主体的市场化电商物流信用评级机制,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市商务局、工商局、发展改革委、人行开封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督查指导。强化各地电商物流转型发展工作责任,实行任务清单管理,及时进行检查、总结、督办,推进督导常态化,强化工作执行力。适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六)健全统计监测制度。在国家现行电子商务相关调查制度基础上,研究建立电商物流统计监测制度,逐步完善指标体系、创新调查方法,准确反映电商物流行业发展情况,为政府管理和企业经营提供依据。(市统计局、商务局、工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封市电商物流转型发展工作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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