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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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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本事项适用于个人申请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审核。
二、审批依据
1、《关于制定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企业资质量化标准的通知》(领函〔2017〕1192号) 2、关于印发《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管理办法》的通知(外发〔2018〕6号) 3、《关于河南省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企业资质量化标准的通知》
三、审批机构及权限
市级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第一条 企业在河南省注册,具有一定规模、信誉良好、管理规范,有国外业务需求,有进出口资质,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依法完成纳税,资产负债率≤80%,员工人数10人以上。对确有需要、条件不完全符合量化标准的企业,须经省政府外侨办主要负责人签批。
第二条 企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无实施旅行卡计划经济体的拒签记录,与企业签有正式用工合同,因业务需要经常往访APEC地区。
第三条 持外省签发护照的人员在申报旅行卡的企业中,工作不得少于2年,并提供近一年的社保记录或股权证明。
五、申请材料及准备要求
1.公司申请函(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一份)
2.公司简介(原件一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上一年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原件一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税务)(复印件一份)
6.海关报关单或购销合同、意向书(复印件一份)
7.个人简历(含近三年出访情况)(原件一份)
8.《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原件一份)
9.电子版材料(JPEG格式):彩色近照,签名照片,护照页
六、办结时限及所涉及特别程序
(一)办理时限
自正式受理之日起个90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其中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现场勘查、鉴定、公示和专家评审等特别程序时限)
(二)特别程序时限
无
七、涉及中介服务
无
八、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收费。《关于我办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企业量化标准有关情况说明的函》浙外侨护[2017]4号;
(二)收费标准
外交部APEC商务旅行卡制卡工本费 720元/人
市外事服务中心APEC商务旅行卡代办费 1780元/人
省外服中心APEC商务旅行卡代办费 1000元/人
九、办理结果及送达
审批通过后,应向申请人签发《APEC商务旅行卡》。
批准签发的《APEC商务旅行卡》,需由申请人本人持受理回执,凭身份证前往现场领取。
提供证件免费邮寄服务,需在申请时同步提供邮寄信息。
十、受理、咨询和监督投诉渠道
(一)受理地点:开封市龙亭区(县)郑开大道街道30号市民之家楼综合服务室(窗口)
(二)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三)咨询电话:0371-22992120
(四)监督投诉电话:0371-23859338
本事项适用于个人申请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审核。
二、审批依据
1、《关于制定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企业资质量化标准的通知》(领函〔2017〕1192号) 2、关于印发《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管理办法》的通知(外发〔2018〕6号) 3、《关于河南省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企业资质量化标准的通知》
三、审批机构及权限
市级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第一条 企业在河南省注册,具有一定规模、信誉良好、管理规范,有国外业务需求,有进出口资质,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依法完成纳税,资产负债率≤80%,员工人数10人以上。对确有需要、条件不完全符合量化标准的企业,须经省政府外侨办主要负责人签批。
第二条 企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无实施旅行卡计划经济体的拒签记录,与企业签有正式用工合同,因业务需要经常往访APEC地区。
第三条 持外省签发护照的人员在申报旅行卡的企业中,工作不得少于2年,并提供近一年的社保记录或股权证明。
五、申请材料及准备要求
1.公司申请函(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一份)
2.公司简介(原件一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上一年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原件一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税务)(复印件一份)
6.海关报关单或购销合同、意向书(复印件一份)
7.个人简历(含近三年出访情况)(原件一份)
8.《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原件一份)
9.电子版材料(JPEG格式):彩色近照,签名照片,护照页
六、办结时限及所涉及特别程序
(一)办理时限
自正式受理之日起个90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其中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现场勘查、鉴定、公示和专家评审等特别程序时限)
(二)特别程序时限
无
七、涉及中介服务
无
八、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收费。《关于我办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企业量化标准有关情况说明的函》浙外侨护[2017]4号;
(二)收费标准
外交部APEC商务旅行卡制卡工本费 720元/人
市外事服务中心APEC商务旅行卡代办费 1780元/人
省外服中心APEC商务旅行卡代办费 1000元/人
九、办理结果及送达
审批通过后,应向申请人签发《APEC商务旅行卡》。
批准签发的《APEC商务旅行卡》,需由申请人本人持受理回执,凭身份证前往现场领取。
提供证件免费邮寄服务,需在申请时同步提供邮寄信息。
十、受理、咨询和监督投诉渠道
(一)受理地点:开封市龙亭区(县)郑开大道街道30号市民之家楼综合服务室(窗口)
(二)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三)咨询电话:0371-22992120
(四)监督投诉电话:0371-23859338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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