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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封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5年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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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7日在开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安洪海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市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牢牢把握“好中求快”总基调,积极适应新常态,抢抓发展新机遇,奋力拼搏、主动作为,财政收入规模不断扩大,保障能力持续增强,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年度预算收支任务圆满完成。
  (一)2014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各级人代会批准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收入预算     941507万元,实际完成961869万元,为预算的102.2%,增长19.1%,加上中央分享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257178万元,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1219047万元,增长17.4%。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支出预算1670307万元。执行中使用中央和省补助、财政部代理发行政府债券、超收收入等安排支出,支出预算调整为2289432万元,实际完成223134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5%,增长13.3%。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888121万元,实际完成776692万元,为预算的87.5 %,下降18.5%;支出预算实际完成776534万元,下降22%,收支下降主要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国有土地出让面积下降和土地类基金收入减少较多所致。
  (二)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376850万元,实际完成366911万元,为预算的    97.4%,增长14.4%。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498212万元,执行中因中央补助、发行政府债券、补助县区等因素,支出预算调整为613176万元,实际完成56943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2.9%,增长12.2%。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70492万元,实际完成467951万元,为预算的82%,下降11%;支出预算实际完成438130万元,下降14.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6642万元,实际完成2230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537026万元,实际完成459086万元,为预算的85.5%;支出预算为511104万元,实际完成491367万元,为预算的96.1%。
  (三)2014年预算执行措施与成效
  按照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科学谋划,主动作为,着力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保障了事关经济社会全局的大事要事支出需要。
  1.持续做大财政蛋糕,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收入增幅排名全省前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61869万元,增长19.1%,比全省平均水平高5.7个百分点,收入增幅全省排名第2位。全市收入总量由2006年的16.3亿元上升到2009年的29.5亿元, 2014年达到96.1亿元,2014年收入是2006年的5.9倍,是2009年的3.2倍。收入总量由2009年全省排名第12位跃升至第10位,超过了周口市和三门峡市。
  ——全市税收收入增长迅速,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市税收收入完成690796万元,增长15.8%,增幅全省排名第5位,比全省平均水平高5.3个百分点。税收收入总量由2006年的9.6亿元上升到了2009年的21亿元,2014年达到69亿元,2014年税收总量是2006年的7.2倍,是2009年的3.3倍。全市税收比重为71.8%,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6个百分点,比2006年全市税收比重提高了12.8个百分点,比2009年提高了0.9个百分点。
  ——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突破200亿元,完成2231341万元,增长13.3%,增幅全省排名第2位,比全省平均水平高5.1个百分点。支出总量由2006年的49.8亿元上升到2009年的97.2亿元,2014年达到223亿元,2014年支出总量是2006年的4.5倍,2009年的2.3倍。全市各级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1562001万元,增长13.7%,民生投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70%,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2.统筹谋划,务实重干,全力支持建设“四个开封”
  (1)支持建设“实力开封”
  ——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发挥投资引领作用。全市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36亿元,支持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加快发展。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将历年结余资金8100万元缴入国库,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融资7.5亿元,为“城中村”改造项目提供有力支撑。发行城投债18亿元,重点支持了郑开大桥、东京大桥、十八、十九大街等一大批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促进转型升级。安排5500万元设立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各种财政性资金,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下达产业集聚区奖励资金9661万元,充分调动县区发展产业集群的积极性。落实资金4000万元,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产业集聚区承载能力。拨付资金5022万元,对重点行业、新兴产业的主导产品、畅销产品实施奖励补贴,增强企业发展后劲。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市区办理企业退税 1885万元,促进企业发展。
  ——大力推动城镇化建设。投入资金1.2亿元,支持新型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清洁家园?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城镇化整体水平。投入资金4529万元,全面推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项目240个,受益群众达到50万人。投入资金7629万元,着力改善城镇道路、排水、美化、亮化等。
  ——支持“三农”事业发展。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279655万元,增长6.9%。积极支持粮食生产。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6.6亿元,进一步调动了种粮农民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大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投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350万元,拉动农村经济、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拨付资金3.9亿元,改善了水利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农民增收。拨付资金1810万元,提升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能力;拨付资金1007万元,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雨露计划培训,提高农民增收能力;拨付资金1478.8万元,加快构建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体系,减少自然灾害对农户影响。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投入资金1.8亿元,开展土地治理、建设高标准农田、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发生了较大改变。
  (2)支持建设“文化开封”
  ——优先保障教育发展。全市教育支出417023万元,增长7.8%。拨付资金 6300万元,支持建成集英中学、开封高中新校区,并于2014年秋季顺利招生;拨付资金3500万元,支持开封大学搬迁新址;财政贴息1028万元,支持开封文化职业艺术学院争创“省级示范性院校”;筹措资金1000万元,提高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支持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全力支持我市办好“两节一论坛一赛事”,支持成功举办了2014中国(开封)清明文化节、世界客属第27届恳亲大会、中国(开封)第32届菊花文化节、第八届郑开国际马拉松赛;投资3450万元,完成城墙五期环城公园景观建设;投入资金1308万元,加快推进汴京公园免费开放及周边环境治理;继续支持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加快推进,筹措资金3.8亿元,支持双龙巷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正式启动,小宋城、七盛角民俗文化街区建成开业,守望阁和珠玑巷建成开放,城市美誉度不断提升。
  ——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亿元,支持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农民体育健身、舞台艺术送农民、农家书屋、城市社区电影工程等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加强重点文物单位和大遗址项目保护;认真落实文化体制改革财税优惠政策,促进文化改革发展。
  (3)支持建设“美丽开封”
  ——大力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品位。投入资金7260万元,加大老城区改造力度,完成棚户区、城中村改造232.3万平方米;落实资金 8.5亿元,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支持内顺城路改造、文庙街改造、工农路北延等工程;落实资金2.6亿元,支持华夏大道(机场北路)改扩建项目开工建设;启动我市“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3年市财政将补助县区农村公路建设1亿元。
  ——加大环保事业支出,支持“碧水蓝天”工程。全市节能环保支出37839万元,增长10.9%。支持实施碧水工程。投入资金4600万元,完成东区污水处理厂一级提标改造;投入资金 4000万元,黄汴河和东护城河截污整治成效显著;投入资金2076万元,6条出境河流断面综合达标率大辐提升;投入资金600万元,启动黑池、柳池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支持实施蓝天工程。落实资金1044万元,专项用于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市空气优良天数251天,达标率75.1%,超过省定目标17个百分点。
  ——支持创园创卫,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市财政投入创卫创园资金近3亿元,改善了我市道路、公厕、路灯、环卫等基础设施,居民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4)支持建设“幸福开封”
  ——支持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全市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完成297146万元,增长6.9%。拨付资金5649.4万元,支持鼓励百姓自主创业,拓宽就业渠道;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惠民殡葬工作机制,市财政对在市殡仪馆火化的市区城乡居民实施免费政策;提高了离休干部护理费补助标准,分别将1937年7月6日前后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00元和每人每月1200元。
  ——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市医疗卫生支出完成270708万元,增长23.1%。筹措资金1.3亿元,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30元提高到35元;争取上级财政补贴资金10.3亿元,将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80元提高到320元;制定了《开封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保障我市身份不明或无负担能力患者得到应急救治。
  ——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全市住房保障支出完成82720万元,增长81.7%。争取上级资金2.2亿元,有力推动了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拨付资金2.7亿元,大力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推动“两改一建”工作加快实施。
  ——持续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投入资金3880万元,更新公交车100辆;提高了市区社区工作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将社区书记、主任每人每月提高400元,其他工作人员每人每月提高300元;提高了全市行政机关津贴补贴水平,事业单位人员标准同步提高;拨付资金3750万元,支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安保能力;落实资金3482.5万元,支持中心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精神病医院迁建,改善居民就医条件;拨付资金1380万元,支持药监局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建设,保障群众饮食、医疗安全。
  3.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提升科学理财水平
  (1)继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市财政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全口径预算编制,初步建立了统筹协调、有机衔接、互为补充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预决算公开推进力度,除涉密部门外,所有预算单位的部门预决算和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权责明晰原则,建立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从2014年1月1日起,除市级固定收入外,将市区共享税收及附加地方留成部分市区分成比例由5:5调整为4:6;改变土地出让收入在市本级与市辖区的之间的分配比例,将中心城区的土地出让金市本级与各区按照5:5的比例分成,提升了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加强财政资金的统筹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行了零余额账户,对市级财政资金支出全面实行“先支付、后清算”,使财政资金在实际使用前最大限度保留在财政国库。开展了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工作,全市共撤销财政专户40个,进一步增强了财政统筹能力。对2001年至2014年跨度达14年的暂付款进行了集中清理,逐笔落实,针对不同性质分别采取催还或扣款归还、主张权利追偿、核销等手段,将历年暂付款压缩了6亿多元。同时,注重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全市债务率为74.3%,控制在省财政厅规定的债务率风险预警线(100%)内。
  ——对市商业银行资产进行清算,确保政府资产保值增值。为澄清市政府在市商行股份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组织人员对商行股权进行了专项核查,澄清了家底。在组建中原银行重组谈判过程中,提出并通过了用市商行税收地方留成、引进新的战略合作者溢价和原不良资产省级回购三种形式,解决市商行12.99亿元的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了多年悬而未决的金融风险。
  ——探索建立“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长效机制。实行源头管控,将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并要求每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原则上不得超过2013年下达的支出控制数,会议费支出预算不得超过2013年实际支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的通知》、《开封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了“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定期统计通报制度,有效地控制了“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支出。
  ——积极探索PPP模式运用。在“数字开封”大平台的资金投入上采用PPP模式,吸引社会各方资金进行建设,直接节约财政资金2.4亿元;通过整合利用优质财政性资源,吸引社会投入支持金财工程、非税收入业务、惠民资金一卡通、工资统发及国库支付中心搬迁等项目,节约财政资金1157.1万元。认真研究PPP模式的政策,组织上报省财政厅PPP项目15个,其中4个项目被报送至财政部,项目涉及资金总额达到了52.4亿元,探索运用PPP模式迈出了新步伐。
  (2)进一步推进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积极做好预算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的整改落实,着力解决对“一把手”财务权力的制约问题。开展多项财政业务培训及财政业务监督检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全年评审项目1249个,送审金额71.1亿元,审定金额59.6亿元。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逐步拓展,全市政府采购预算完成22亿元,节约资金2.5亿元。健全完善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系。认真开展“梳理业务流程、查找工作漏洞”专项检查,规范业务流程114项,查找廉政风险点120个,落实工作举措157项。
  2014年预算任务的圆满完成,是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县区、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市财政事业运行中面临的问题与挑战:随着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入增长将呈中低速态势,全市刚性支出不断增多,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我市人均财力在全省位次仍然靠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能力还有待加强;预算编制需要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财政工作管理和监督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财政职能转变还不彻底,宏观调控及引领带动作用发挥依然不够;PPP模式的探索运用仍在起步阶段;作风建设和廉政防控依然任重道远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情况
  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 “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编制好财政预算及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而深远。
  2015年,面临的经济发展环境依然复杂严峻,全球经济依然低迷,仍处于复苏之中;国内经济进入三期叠加期,不会再有大规模的刺激政策出台,经济下行压力在一定时期内难以缓解,经济将从高速发展转变为中低速发展的新常态。综合考虑经济增长、物价水平、税收与非税收入政策变动等因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13%。
  与此同时,我市面临的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在收入方面,中央和省财政收入增长缓慢,补助地方支出增幅下降,我市传统产业进入调整期,新兴产业处于培育期,经济发展缺乏新的收入增长点;连年财政收入的较高增幅增加了我市财政收入基数;“营改增”扩面、继续实施减税政策,税收收入增长压力凸显。新《预算法》出台,进一步规范了举债行为,我市融资更加困难。在支出方面,财政刚性支出增多,民生支出只增不减;加快建设“四个开封”需要增加财政投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民生补助标准,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实施公车改革,需要财政全力保障;同时,国家还将在教育、社保、交通、农业等方面出台改革措施,财政支出压力很大。
  根据面临的形势,2015年我市财政预算编制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总目标,牢牢把握“好中求快”总基调,全力支持我市打好“五大攻坚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强力促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全面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基础支撑作用,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重点领域支出;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资金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支持我市建设成为河南省新兴副中心城市。
  (一)2015年财税改革重点
  围绕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主体、以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和强化现代信息技术支撑为“两翼”的总体改革布局,重点推进以下改革:
  ——深化预算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预算标准体系,重点推进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发挥预算标准体系的基础支撑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地方教育附加等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单位)均应公开预决算;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绩效管理,积极引入第三方,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编制年度预算草案、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研究制定中期财政规划。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市本级启动编制2016-2018年财政规划,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
  ——优化资金分配机制。改变以往“撒胡椒面”的资金分配方式,努力推进资金分配机制改革,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提升财政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改革“点对点”支持企业方式,推进基金化、市场化运作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改变科技经费分配机制,通过以奖代补、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科技创新,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技术创新领域。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一般公共预算2013年及以前年度的结转资金,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同级政府预算收回统筹使用等措施加以盘活;对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较大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健全债务扎口管理机制,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合理划分债务类型,厘清政府的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分门别类逐步化解存量债务,将存量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接受人大监督;立足“积极借、科学管、合理还”,积极争取上级举债资金,科学管好用好债务资金,并将债务资金纳入政府预算管理范围,建立有计划、有支撑、有来源的偿还机制,合理控制债务风险。
  ——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继续扩大“营改增”范围,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优化税率结构、改进征收环节;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规范。
  ——深入研究财政体制改革。认真准备中央与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前期工作,深入研究与县区收入划分、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等问题;积极落实中央部署,消费税不再按照1:0.3进行上解,出口退税增量全部由中央负担,新增收入全部增加地方财力;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建立规范、公平、公开,以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县区级统筹安排使用资金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加强信息技术运用。推进主要信息系统财政业务的整合,加强财政大数据开发运用,加快云计算平台建设应用,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尽快搭建符合新时期财政发展改革的信息化框架,推进我市现代财政体系的快速建立。
  ——扎实做好其他重大改革事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积极探索PPP模式运用,摸索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采用PPP模式,力争实现新突破;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支持做好司法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公务用车改革等相关领域的改革工作。
  (二)2015年主要支出政策及重点工作
  1.促进工业经济发展
  ——支持加强工业发展载体建设。继续围绕提升产业集聚区“四集一转”水平,认真落实促进产业集聚区持续健康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建立产业集聚区基础配套设施的财政投入机制,不断壮大产业集聚区规模,提高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以产业链提升整合为重点,大力支持产业集群发展,促进我市形成龙头企业与配套企业共同发展的完整产业链条。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性作用,推动“329”工程、“双50”企业研发中心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落实支持龙头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的加快发展政策措施,进一步发挥其带动和示范作用;改革专项资金使用方式,与社会机构合作设立投资基金,重点用于支持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工程。
  ——促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积极整合各类科技计划资金,加大重大科技和自主创新的财政扶持力度,完善科研项目的财政支持政策,支持企业实现产业关键技术的新突破;调整自主创新专项资金使用方向,重点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2.促进服务业发展
  ——支持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继续支持办好“两节一论坛一赛事”,支持宋都古城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大力支持我市创建国家级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提升城市品位。
  ——推动服务业商业氛围提升。研究制定深入推进服务业“两区”建设的财政支持政策,鼓励创新“两区”投融资模式,积极推进河南煤化中心、国际农业会展中心等中心商务区建设,继加大对双龙巷、珠玑巷二期商业街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我市再建一批精品商业街区,提升服务业商业氛围。
  ——提高服务业整体水平。全面落实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抓住“营改增”发展机遇,切实减轻企业税负,建立统筹规划、引导带动、吸引投资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推动物流、金融、科技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3.促进三农事业发展
  ——加快粮食核心区建设。围绕粮食核心区建设,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中小河流治理、小农水重点县等水利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落实“一喷三防”、“油改电工程”等重点项目资金,确保全市粮食生产实现“十二连增”。
  ——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继续实施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财政政策,拉动农村经济、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重点扶持一批我市农产品加工业,打造农业产业化集群;落实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的财政政策,培育壮大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加强农业生态治理,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深入落实我市扶贫开发财政政策;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支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机制,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推动村庄绿化美化亮化,着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4.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
  ——建立多元化的财政资金支持机制。与省母基金联动,设立我市城镇化发展子基金,围绕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功能性项目和产业性项目,积极推广PPP模式,建设一批带有示范性作用的重点项目。
  ——加快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两改一建”财政政策的支持力度,支持市区完成棚户区城中村改造270万平方米;强化财政支撑作用,加快城市内重要道路、水系工程一期改造及二期开发等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市政配套设施、抓好园林绿化,支持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积极向上级申报“地下管廊”城市试点,提高我市地下管网建设水平,促进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安排资金4500万元,更新城市公交车150台;研究实施利用信息化技术创新城市综合管理模式的财政政策,保障“智慧城市”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支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在继续安排好财政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着力开辟多元融资渠道,推动开封新区启动区、铁南区、运粮河组团、水稻乡“四大片区”加快建设,保障“一湖三站两馆两中心”顺利建设实施。
  5.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研究构建普惠性基础教育体系的财政投入机制,在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统一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大力支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计划的深入开展实施;实施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财政政策,从秋季起对全日制中职在校生免除学费;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完善促进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政策措施。
  ——强化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继续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调整优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构成,适度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水平,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企业事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加大毕业生、困难群众、退役军人及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问题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确保新增城镇就业5.5万人;积极运用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奖励政策,落实创业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35元提高到40元;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支持公共文化发展水平提升。继续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支持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群艺馆、汴京公园周边改造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条件;研究实施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化改革,建立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支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财政政策,力促我市建成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各类保障性住房1.3万套;积极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的PPP模式,创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机制。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实施“蓝天工程”、“碧水工程”、“乡村清洁”、“城市河流清洁”等行动计划,全力保障城市内河流彻底截污,改善人居环境;积极向上级申报“海绵城市”试点市,探索构建现代城市环境治理新模式。
  (三)2015年市本级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为便于人大实施全口径预算监督,从2015年起,根据新预算法对财政收支编报口径的规定,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报告口径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包括本级收入、上级补助、下级上解、本级支出、补助下级和上解上级等项目,全面反映市级预算各项收支情况。上级补助收入按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数安排。债务收入暂不列入年初预算。
  ——收入安排。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   1197356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430000万元,增长15.1%;上级补助收入739398万元(返还性收入5190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2629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1191万元)。
  市本级收入具体项目情况:
  税收收入318430万元,增长15. 9%,其中:增值税28697万元,增长25%;营业税125107万元,增长19.3%;企业所得税32109元,下降1.5%。
  非税收入111570万元,增长13%。其中:专项收入26398万元,增长45.9%,主要是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行政事业性收费28498万元,下降2.6%;罚没收入19692万元,增长24.3%,主要是工商部门下划因素。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由收入任务数变为收入预计数。
  ——支出安排。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1197356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452594万元,补助县区支出62589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9683万元。
  市本级支出中,基本支出221860万元,占49%;项目支出230734万元,占51%。
  2015年重点支出情况:
  ——教育支出66306万元,同比增长7.8%。
  ——科学技术支出3802万元,增长28.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16079万元,增长55.4%,主要是今年安排博物馆、体育馆装修布展资金500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86万元,增长28.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682万元,增长4.5%
  ——农林水支出18179万元,同比增长10.7%。
  ——住房保障支出7145万元,下降39.6%,主要是今年开发区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较上年减少580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051万元,增长63.4%,主要是工商、质监等系统下划到我市。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90823万元,增长47.6%,全部安排支出。主要收支项目安排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33645万元。
  ——政府住房基金5809万元。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2500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30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4458万元,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和政策性补贴等。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76627万元。基金支出566070万元。预计结余10557万元。主要项目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98474万元,支出498474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2430万元,支出9660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58688万元,支出      52158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738万元,支出3275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297万元,支出2503万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开封市2014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三、切实抓好2015年预算执行
  (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狠抓收入管理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由高速转为中低速发展的新常态,拒收“过头税”,坚决杜绝形成经济顺周期调节,拒绝虚收空转,实事求是地看待财政收入增长速度的变化,积极追求财政收入由增量向质量变化的发展趋势。加强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增强收入测算和执行分析的能力,协同征管部门建立与经济指标变化情况相衔接的考核体系,实现财政收入健康平稳持续发展。
  (二)科学界定边界,合理确定支出范围
  面对刚性支出增长压力,进一步界定财政作用边界,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树立正确的民生理念,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的改善和保障民生。全面落实新预算法有关规定,一般不出台年度内增加支出的财政政策,超收收入用于冲减赤字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着力创新资金投入方式,深入推进与金融机构战略合作,鼓励通过PPP、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进行建设。厉行勤俭节约,加强监督管理,盘活资金存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依法理财,推进内控制度建设
  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将依法理财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在上年“梳理业务流程、查找工作漏洞”的基础上,按照“权责一致、有效制衡、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在全市财政系统内大力开展内控制度建设,建立起“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财政队伍廉洁从政,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
  (四)严肃财经纪律,全力推进依法理财
  加大对财经纪律的的宣传力度,着重加强宣传新预算法,提高遵纪守法责任意识。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全面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着力打造“阳光财政”、“透明预算”,全面向社会公开财政政策信息,发布专项资金操作指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坚决杜绝“跑冒滴漏”,切实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
  各位代表,2015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形势严峻。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奋力拼搏、攻坚克难、务实重干、锐意创新,圆满完成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为加快建设“四个开封”和河南省新兴副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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