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汴国土告字〔2008〕05号

 

  经开封市人民政府批准,开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2008-9号、2008-10号、2008-1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让宗地情况表

宗地

编号

(简称)

宗地

位置

净用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

(m)

绿地

率(%)

出让

年限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元/m2)

2008-9(集英街西侧3#)

东至集英街道路红线、用地边界,南至用地边界,西至环堤路道路中心线,北至用地边界。

96331.1

商业住宅

≥2.0≤2.7

≤30

住宅建筑≥18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1500

1575

2008-10(东京大道北侧)

东至地块东侧用地边界,南至规划用地边界线,西至地块西侧用地边界,北至地块北侧用地边界。

54120.8

商业

住宅

≤2.0

≤30

住宅不低于

四层

≥3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500

840

2008-11(鼓楼广场北侧)

东至规划用地边界、天中大酒店西墙,南至鼓楼广场道路红线,西至书店街保留建筑,北至建议规划道路中心线。

5232.2

商业服务

≤1.3

≤44

≤15局部≤12

≥20

商业40年

100

150

注:2008-11号宗地起始价指的是土地出让金的纯收益部分。

  一、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独立申请或者联合申请。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取拍卖方式进行。拍卖申请截止时间每宗地申请人不足三人时,转为挂牌方式,并告知该宗地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6月9日至2008年6月30日(其中节假日除外),到开封市国土资源局获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08年6月9日起(其中节假日除外),到开封市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分别为:

  拍卖申请截止时间:2008年6月30日17时。

  挂牌申请截止时间:2008年7月9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申请截止日次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公开出让的时间

  挂牌时间为2008年7月1日8时30分至2008年7月11日17时。

  拍卖时间为2008年7月8日9时30分。

  六、本次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开封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和书面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开封市国土资源局(开封市包公湖南路11号院)四楼招拍挂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8)39910715915656

  联系人:朱敬举崔以杰

  开户单位:开封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开户行:开封市商业银行东京支行

  账号:011020109000060435

 

二OO八年六月二日